修憲難一次性解決 蘇彥圖主張:全盤檢討、分期推動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蘇彥圖。(圖/記者劉康彥攝)

記者劉康彥/台北報導

針對憲改議題,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蘇彥圖17日表示,「程序」上須引進公民參與,並全盤規劃修憲「議程」,從有共識的議題開始分期推動;至於修憲「議題」,蘇彥圖認為,短時間無法獲得共識的議題,可採「出憲」、回歸一般政治程序的方式處理,不被憲法規範綁死。

蘇上午出席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出『憲』契機把憲法還給人民─從參政權、人權、修憲權出發」記者會,並在會中從「程序、議程、議題」角度分析憲改。他強調,社會要有心理準備,修憲不會在2016年「一次性解決」,而要全盤檢討、分期推動。

修憲程序

蘇彥圖指出,修憲除需要跨黨派政治共識,更要通過高門檻公投複決,如果公民只在「最後批准階段」參與,或認為修憲是政治人物謀取個人利益,未必會支持憲改。他認為,修憲在前階段需引進「公民參與」,譬如透過召開「公民憲政會議」,開放草根公民審議,並思考如何與正式修憲程序結合,並強調會議絕非「一次性會議」,而應進行全盤檢討。

修憲議程

針對修憲議程,蘇彥圖建議,先從「簡單、有共識」的議題開始,且社會要有心理準備,修憲無法在2016年「一次性完成」,政府體制不是只有總統制、內閣制問題,應深刻討論爭議性議題、分期推動。

修憲議題

至於修憲「議題」,蘇彥圖表示,目前修憲門檻太高導致憲法僵固,難以與時俱進調整。他強調,除了思考把哪些議題放進憲法(入憲)以外,也可以思考「出憲」,回歸一般政治程序處理。

蘇補充,以「選舉制度」為例,立委名額遭憲法「釘死」,加上修憲採取「超級多數決」共識,容易與現實需求脫節,連帶侷限法律調整空間。他舉例,若將立委選制「出憲」,在朝野高度政治共識下,循法律修正的方式較容易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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