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溝油」受害廠商可求償 食藥署:依契約提民事訴訟

▲衛福部食藥署指出,餿水油事件受害廠商可以依照契約以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圖/東森新聞)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地溝油」事件千家廠商受到波及,直至目前從強冠製造出的餿水香豬油,就統計出782公噸,除了台灣不少知名大廠都中標,甚至連香港、澳門也傳出有廠商遭殃。衛福部食藥署8日指出,受害廠商可以依照契約提出民事訴訟,台灣以外的廠商也能夠以買賣契約,對出口商求償。

根據《中央社》報導,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說明,廠商之間的賠償是屬於民事問題,受害廠商可以依照合約,對供貨商提出民事訴訟;她也提及,台灣許多中小企業喜愛用現金交易,但在權益受損時卻難以提出證明,希望廠商在買賣當中能夠存留進出貨依據,最好是有簽訂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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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外銷到香港的狀況,馮潤蘭表示,只要符合雙方標準就可以出口,政府也因貿易自由化不會插手,而遇到此次類似情形時,只要拿出買賣的契約,就可以向台灣的出口商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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