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恩主公醫雙屍案 沈文賓二審仍判死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命案,一審宜蘭地院判處主嫌沈文賓死刑,弟弟沈文夏無期徒刑,2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理後22日宣判,判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兩人到庭聆判後,沈文賓步出法庭還押時則是鞠躬道歉說,我知道錯了。

尋妻不成卻殘忍溺殺不相干2人的沈文賓、沈文夏兄弟,高院今判仍判主嫌沈文賓死刑,沈文夏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全案主嫌沈文賓因常對張姓妻子家暴,造成張女離家訴求離婚並避不見面,沈文賓氣憤之餘得知張女和其哥哥的潘姓女友交好,於是在2012年12月便和弟弟駕駛贓車至宜蘭潘女經營的檳榔攤,逼問張女的下落。

潘女推說不知後,沈文賓惱羞成怒便和弟弟沈文夏強行將潘女及在場的潘女呂姓鄰居一起強押上車回鶯歌,途中潘女與沈文賓爭吵,導致沈文賓萌生殺機,遂將潘、呂兩人載到桃園縣大溪鎮的灌溉水溝旁,先綑綁2人雙手後再壓入水中溺殺,最後棄屍於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的停車場。

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殺人罪起訴沈姓兄弟,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沈文賓一度辯稱並無殺人之意,且為救2人才載兩人到醫院急診室,但他開了車門後,兩人沒有下車也沒聲息,他慌了才將兩人丟棄在停車場。

宜蘭地院最終依殺人等罪,判處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人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院審理期間沈文賓一度跪求被害人家屬原諒,但家屬則認為兄弟2人應被判百個死刑。

台高院經審理後,今日開庭宣判仍判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則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兩人均到庭聆判,沈文賓步出法庭還押看守所則是鞠躬道歉說,我知道錯了。全案則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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