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炮通緝犯主動投案 網路留言「正在戒檳榔」引熱議

▲通緝犯把「縣議會之花」,研究室當炮房77天。(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遭通緝的38歲簡姓男子自爆將雲林縣議會研究室當「炮房」,寧可將自己的行蹤曝光,面臨被關的可能,還是堅持爆料。主因起於他和「縣議會之花」林姓女職員的感情糾紛,晚間據平面媒體報導,他在21日晚間8點多,主動和嘉義市刑警大隊表示要投案,做完筆錄後已移送嘉義地檢署

《蘋果日報》報導,簡姓通緝犯和林女交往時,將縣議會研究室當「炮房」,不僅大方進駐,還天天在裡面做愛。新聞見報後,引起網友討論,還有人看到簡男的照片直說:「我的重點在男方的牙齒…這樣吻的下去喔。」沒想到「事主」主動在新聞內頁留言:「我正在戒檳瑯了。」網友看見本尊留言更是瘋狂留言「朝聖」。

▲簡男在臉書留言表示人已經在警局了。(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簡姓男自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為了揭發林女「喜新厭舊」的爛個性,寧可透露行蹤被關也要爆料。由於兩人在臉書上互相指控,網友認為簡男已被通緝為何還可以大方在網路上留言,難道不怕被鎖定位置?不料簡男立刻在提問1分鐘後(晚間7點41分)留言「我在警察局了」。

即使簡男已被移送嘉義地檢署,網友還是持續在他的臉書留言,要他傳授臉書把妹的方法,還有人稱他「高手」,但也有網友認為不合則散,這樣太不厚道,應該要停止爆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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