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執法的價值判斷

胡文琦

兩則很有趣且有「對照組意味」的新聞。媒體報導,日前,南投5名涉嫌盜伐林木的「山老鼠」,開廂型車滿載檜木從南投信義鄉雙龍林道下山,被埋伏員警一舉成擒移送法辦。南投縣警察局信義分局於接獲檢舉電話後,由分局長王美娟指示信義派出所查緝,副所長林詠洲當天率領員警7名,喬裝上山「做苦工」埋伏查緝,清查偷運可能路徑。

日落後,果然發現一輛可疑的廂型車上山,警方不動聲色,待車子下山時,以車截斷去路,5名山老鼠欲棄車逃逸,在警方以優勢警力大聲喝令下,全部束手就擒,並從車上起出經裁切大小不一的檜木9塊及5具揹架。同一時間,另一則警察新聞則是,北市一名員警非常具有「科學辦案」的精神、知道利用最新監視科技,一樣是「守株待兔」地察查「違規路邊停車」。

坦白說,兩地警方都是依照權責、依法行政的糾舉不法,基本上沒有誰對誰錯、誰比較「蓋高尚」的問題,但問題是,看在一般民眾的「庶民心理」,哪邊的警察容易受人肯定、感同身受的「沒有話說」,尤其是在目前普遍經濟景氣不佳、物價攀升的低盪時刻,沒有錯,兩地的警察乃至任務、地方屬性、資源、犯罪形態,甚至是條件都「大大不同」,並不能一概而論的齊頭式「平等」。

然而,要提醒辛苦辦案警察的是,有時候「魔鬼就藏在細節裡」,面對執法技巧、「犯罪對象」乃至輕重緩急,可能還要請您們多費點心及具有同理心才能更加獲得人民的認同與支持,警察加油。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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