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唱歌十多次上不了妹 3凱子共謀迷姦少女判重刑

我們想讓你知道…3匹狼是該重懲。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苗栗3名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男子心懷不軌,利用邀約其他友人上KTV飲酒唱歌之際,企圖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前後十多次花了錢,詭計均未得逞,最後竟然共謀下藥迷昏一名少女性侵得逞,法院二審宣判,3人各判7年10月、8年6月刑期。

台中高分院判決,曾姓、賴姓及林姓男子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後,曾多次找其他男女友人到KTV飲酒歡唱,藉此與同行的女子發生性關係,但唱歌10多次都沒有達到目的,所花的費用由曾男、賴男2人分擔,林男沒花半毛錢。

曾男抱怨被人家當凱子,花那麼多錢一個都沒有「上」到,於是3人共謀,邀約林姓男子就讀國中的女友再找其他少女來歡唱作樂時對少女下藥。

3人在網路聊天室裡提到「弟弟很癢,送一個妹妹來」,還相互提醒要先灌醉女子再性侵,若對方不從就「硬上」等語,並由林男在酒裡摻放有強姦藥丸之稱的FM2,其中1名少女被灌得昏迷不醒,曾男趁機半抱半拖到旅館性侵得逞,賴男隨後趕到旅館性侵了仍昏迷中的被害人。

曾、賴兩人後來自行離開旅館棄少女於不顧,造成少女身心受創,憤而報警揪出這3匹惡狼。台中高分院以3人犯共同強制性交罪,行徑惡劣,判林男有期徒刑7年10月、曾男、賴男各判刑8年6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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