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飛落地可以玩手機?民航局:交由機組決定

2013年11月7日 21:0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7日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修法後,將修正航空器運作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時機,並將「禁止使用規定」修正為「使用限制」,也就是說,只要機組人員沒有廣播告知限制,未來旅客在等待起飛、跑道滑行或已達目的地時都能使用手機。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左2)會後轉述行政院會決議。(圖/記者賴于榛攝)

交通部為使「民用航空法」能與國際的民用航空標準法則接軌,故提出「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參考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宣布取消飛機起降時禁用個人電子產品的規定,放寬搭機時使用3C產品的限制。草案規定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但經交通部民航局公告,機長許可,再由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後,便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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