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燙傷求償遭駁 郭子乾提刑事告訴追「過失殺人」

▲郭子乾2日到台灣被害人人權協會討論韓國燙傷官司。(圖/記者陳明仁攝)

記者黃子瑋/台北報導

郭子乾日前赴韓國旅遊在飯店被熱水壺燙傷,官司纏鬥1年多,8月27日判決結果出爐提出求償竟遭駁回。郭子乾難吞怒氣,決定再上訴,2日上午赴被害人人權協會和檢察官討論。檢察官劉承武直指判決書「五大瑕疵」,包含郭子乾當初提供的事發現場前後照,未受韓國法院採信;飯店未盡警告義務並推卸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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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乾(左起)、理事長趙惟漢、劉承武檢察官。(圖/記者陳明仁攝)

郭子乾不惜花台幣50多萬跨海請韓國律師打官司,誰知一審卻遭法院駁回,讓他氣呼告到底,要讓他們知道:「台灣人不是好欺負的。」劉承武表示,本案完全沒傳證人,只看照片就判決,關鍵點連查都不查。而郭子乾只提民事告訴,劉問:「第一時間怎麼沒想到要報案?」若提出刑事告訴,對方可能會遭過失殺人罪起訴。

▲劉承武檢察官針對判決書提五大瑕疵。(圖/記者陳明仁攝)

不過,刑事告訴乃論時間已過,郭子乾仍不知犯罪者是誰,劉表示:「可試試看再上訴。因從被害者知犯罪者是誰後半年(飯店服務或清潔人員)才過告訴乃論追溯期。」郭子乾一聽完立刻直呼:「當然要告,一定要告到底。」郭子乾說,「傷口又再被翻出來一次,身體受的傷好了,但心靈受的傷不只二度、三度、四度。」

▲郭子乾心情沉重,他表示:「傷口又再被翻出來一次。」(圖/記者陳明仁攝)

而劉承武對判決書提五質疑:1、韓方未採信、傳喚郭提供的人證、物證;2、未依事件先後陳列,依照片自我推理;3、飯店未盡警告義務;4、責任推卸,認為郭不當使用,但應過失相抵,不該全部駁回;5、判決書存預設立場。劉表示,本週五(6日)前會將資料再上呈,第二次訴訟會請韓國華僑律師出席,由台灣主導。郭子乾也會照商討結果,照檢察官提供的角度去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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