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刀醋勁砍死同居女 竹科女二審判無期落淚下跪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竹科女作業員高喻軒懷疑同居的羅姓女室友移情別戀,持刀砍殺羅女200多刀致死後,態度自若,還用平板電腦上臉書留言,並與親友有說有笑,台灣高等法院20日依殺人罪判高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高女還押時,情緒失控,落淚下跪。被害人家屬不滿表示,應該判處死刑,「國家養這種人有什麼用?」

羅姓被害女子已婚且育有小孩,和丈夫分居後,與同在新竹科學園區擔任作業員的女子高喻軒在新竹縣寶山鄉租屋同居。民國101年6月21日,高女發現羅女的手機裡有與男同事的曖昧簡訊,醋勁大發,亂刀砍殺羅女逾200刀,羅女當場慘死。

判決書指出,羅女雖已倒地不起,高女仍不住手,直到爭吵聲吸引房東注意,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要求高女住手,高女才停手。房東趕緊報警,消防局人員到場時發現羅女已無生命跡象。

◄友人眼中的高喻軒,其實豪放可愛。(圖/取自網路)

高女行凶後打電話給羅女的丈夫,指因不滿羅女背叛殺了對方,還打電話給簡訊中的男同事,質問兩人是否在交往。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高女殺人後,態度自若,還用平板電腦上臉書(facebook)留言,並與親友有說有笑,完全不尊重生命,手段極殘忍,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指出,囑託專業機構對高女進行專業鑑定後,認為高女若透過心理治療等,可降低再犯風險,法官調查高女的家庭關係、任職紀錄、成長背景、犯罪動機等,認為尚未達到判處死刑的程度,因此仍維相同刑度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高女還押時,情緒失控,落淚下跪。

被害人的姊姊今天出庭聆判後說,不接受判決,高女應該被判處死刑,「國家養這種人有什麼用?」高女從未道歉,且即使高女想道歉,她們也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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