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國防部不冤,洪仲丘有辜」一文

▲25萬白衫軍上凱道送洪仲丘,有如降下八月雪。(圖/網友李建昇拍攝)

趙武靈

所謂物極必反,事實上因洪案已經在各類媒體與網路上沸騰了整整一個月,除了讓不少人感到憤怒或不解外,也引發了部份現/退役人士提出的反面觀點:例如將死者形容為「有抗命習慣,自恃退伍在即、將即掉頭走人的下士,對於長官大屌不甩。」「不長眼,靠勢,拿翹。」所以長官「為了樹立權威」而「枉法羅織入罪」,「只不過陰錯陽差,所以直著進去,橫著出來」等等。

先不論這些對死者的評價是否有據(因為同樣有反面聲音表示,洪仲丘會為士官兵著想,代站安官好讓所屬先用餐等等說法),今天有人說「關人禁閉的是」一個士官長,整人致死的是「一個」戒護士,真相就應在這兩人身上。「一個下士,部隊裡最小的官,能夠驚動一個官拜上校的副旅長親自督陣,必欲關其禁閉而後快,顯然這個下士素行不良,是問題人物」;我想這種態度,很可能不僅是包括我在內,25萬上街頭的朋友要聽到的「真相」,更應是宣示「大破大立」的國防部長,要面對甚至革除的陋習。

身為一位研究軍事又寫文章的人,之前在「敬答一位海軍軍官的PO文」中,也有網友詢問我,能不能為軍中管理與服從寫一篇文章,既然剛好有這樣多的機會,我就把一個在下以為是典範的例子,舉出來給各位:如果沒有記錯,這應該是1938年,當時不過是位上校的「沙漠之狐」隆美爾(Erwin Rommel),在Wiener Neustadt軍校擔任指揮官時,對學員生的訓勉:

Be an example to your men inyour duty and in private life. Never spare yourself, and let thetroops see that you don't in your endurance of fatigue and privation. Always betactful and well-mannered, and teach your subordinates to be the same. Avoidexcessive sharpness or harshness of voice, which usually indicates the man whohas shortcomings of his own to hide.

在下的簡譯是:

在你於公的職責和私人生活方面,一定要成為手下的表率;永遠不要原諒(放鬆)自己,然後讓手下看到你不能忍受疲倦與匱乏;永遠要保持機敏與禮節,還要教導所屬亦應如此;避免那些格外尖銳或粗魯的話語,因為那通常代表一個人要隱藏自己的缺點(時才會如此)。

以筆者淺薄的見解,實以為這位德國名將對領導的認知,和我國古代各個兵學家提的為將(領導者)之道,實不謀而合,兩相輝映。

再回到洪案來看,在缺乏實據的條件下,筆者不會也不能採用陰謀論的觀點,說洪仲丘是因發現弊端而遭滅口;但在有人評論洪仲丘「以下犯上,挑戰體制」時,是有沒有想過,如果一個上士真是「開名車,玩重機,當組頭,放高利貸」的話,那真的算是「案外案」嗎?真的和洪仲丘的死「根本扯不上丁點關係」嗎?

這個軍隊的體系和文化是不是出現了問題,所以使這樣的志願役幹部得以在軍中生存下去,甚至擔任領導?

即使我們不提上述像隆美爾那樣的「西方」觀點,那請問中國古兵法中的「與士卒同甘苦」,國軍很多幹部嘴上常掛著的「帶兵要帶心」是到哪裡去了?

敢問一位30天裡有17天在營外「消遣」的上士,他回到隊上,能下達什麼「正經」命令,能去肩負起一位「上級」、「體制」應有的責任,去做一個表率?

更有甚者,這是不是代表我們的軍事教育體系已經有所偏廢,為了「讓那張老臉(長官的面子)有地方擱」,所以在上級要求下屬「是,不是,沒有理由」時,卻忘了同時要求上級「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如果為官者其身不正,卻還想強逼屬下做到「絕對服從」,請問為將(領導者)的五德──智、信、仁、勇、嚴、在他身上還存在嗎?

假使有人真甘願「降格以求」,拿那些被依法「強制」徵召的「義務役裡面也有道上兄弟」,來做為「自願」加入部隊的士官長「混黑道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開脫,那我真想問,你志願役和義務役的差別到底在哪裡?

是戰鬥力更強嗎?錢領得更多嗎?還是軍中待得久,所以潛規則摸得更熟?

這個國家,這些百姓,提撥預算,準時納稅,是要供養這些和「義務役採取同樣道德低標」,只不過潛規則摸得更熟的志願役嗎?

這個軍隊,這個面對過幾十萬甚至百萬義務役百姓的軍隊,是要繼續和我們以「白目」「不長眼」這類根本上不了檯面的潛文化/規則,來面對一個人的死亡?

還是該反躬自省,這樣的體系、養成、教育、文化、督導和考核,是不是都該有一個徹頭徹尾,大破大立的改變?

我和25萬上了街的百姓,還有後面更多沒有到場的人,就等你們一個回應!

最後一提:我當年(1738梯)義務役的彈藥兵(事實上我就是連級的參四後勤業務),每個月連上要做彈藥翻堆,近百箱的5.56mm彈藥要由上而下挪一次,免得受潮時,總是站在隊伍的最前面──因為要把那些子彈從上面抬下來,搬到外頭的走廊上排好,然後把原先壓在最下面那箱彈藥挪到整疊的最上方時,最前/後面的位置是最吃力不討好的,因為要花力氣把一個個彈藥箱越舉越高,而且堆疊中還要標齊,否則倒了可不是玩的。

而做完了這個公差後,糾眾到福利站去買所有人最愛的阿薩姆奶茶時,是我這個一個月不過五千多的士兵學長自己掏錢。

退伍當天的下午一兩點,部隊接到電話要撿石頭,1800就要成為老百姓的我,舉手和我的下士學弟說「我要下去、,因為「我還差這幾個小時嗎?、雖然他們用不可置信的神情看著我,但我就是去了,因為連上沒剩多少人...。

這是我個人對「領導」一詞的淺薄實踐,還請指教。

●作者趙武靈,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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