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這齣戲,大家不覺得巧合嗎?

納蘭胤德

洪案發展至今,相信很多人都跟我一樣,遺憾,失望。

這起軍隊濫權違法,虐死一個義務役士官的事件也讓我們看清了數十年不打仗的國軍真面目。原來,一年花納稅人兩三千億的他們,不是在保衛台灣人民,而是忙著在部隊裡作威作福、結夥出遊、吃喝玩樂打麻將、臉書打卡,以及違法虐待義務役。出了事也不用怕,因為都是「自己人」,軍醫院會幫你出「意外死亡」的證明、軍檢會給你串供滅證的時間,甚至還會有網軍及名嘴幫你敲邊鼓。二十幾天,我們終於看懂了。

我們看到了一個在乎被告「心情」遠勝於死者「權益」的軍檢。
我們看到了一個將罪責全部推給下屬的部隊領導人。
我們看到了一群違法濫權隻手遮天的「犯罪集團」。
我們看到了一齣戲。

一齣由軍方及政府導演的大戲,而這個結局,從一開始劇本就寫好了甚至從未變過。

首先,軍方想息事寧人,一口氣提出許多懲處名單,以為這樣就算是有交代了,甚至連死亡證明書上都想「比照往例」,以意外身亡結案。難道這就是幾十年不打仗的國軍在遇到部隊弄死人時的標準作業程序?難怪台灣就算不打仗,這麼多年來還是有兩三千個納稅義務人不明不白的「意外」死在部隊裡。

數天後,迫於輿論壓力,軍檢開始介入偵辦。在現有司法體制下,檢察官在法庭上是唯一一個能替受害者說話的人,但如果連檢察官都公開呼籲要求大家要考慮「被告的心情」時,我們又如何能夠奢望這個檢察官的心裡還有發掘真相以及替受害者發聲與追求正義的可能?

果不其然,整本起訴書根本就是在欺負一個已經不能說話的死者。果然就如洪家大姐所說的他們努力的抹黑死者。一下說他撕單子、一下說他竄改體測、一下說他拒揹值星、一下說他人緣不好,一下又說他犯眾怒。反正死無對證,是吧?

接著,再去欺負一個跟死者無冤無仇互不隸屬的低階行刑者,說都是他亂操的錯。而對於整起違法濫權事件的主導者,乃至最後簽准的主官,卻是輕描淡寫用一些不痛不癢的法條起訴。然後我們就看到了軍法院理所當然的,以「非重罪」為由讓他們交保,出來繼續逍遙。

不是說,誰簽字誰負責嗎?不是說誰做決策誰負責嗎?多少人就是因為怕扛責任所以平時不敢亂簽字,怎麼這會兒簽了字的也不必負什麼責任?甚至這些人還是可以坐享我們納稅義務人持續供養他下半輩子,持續坐享我們給予保家衛國的軍人們的一切特殊禮遇。這幾個違法濫權作威作福的人到底保了誰的家?到底對台灣社會有什麼貢獻值得我們這樣對待他們?

為什麼軍方就不能以「重創國軍形象」為由把這幾位記兩大過免職呢?這也是行政上就可以處理的嘛!相對於他們所造成的傷害,這幾個人有這麼重要嗎?一定要留他們在部隊嗎?沒這幾個人國軍就會垮嗎?為什麼從頭到尾好像就只有一個真正沒下令又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國防部長想要扛責任呢?

有人說,國防部長都下台了,家屬還想怎樣?

有人說,死者家屬你再跨過去那條線就太超過了喔!

有人說,整天看這個,都沒別的新聞了嗎?

大家不覺得巧合嗎?

有幾位掌控媒體資源的名嘴,原本都是期待能找出事件真相的,甚至有人說他是第一個注意這起事件發出不平之鳴的,怎麼在非常接近的時間點,幾乎可說是一晝夜之間,突然轉向開始批判死者家屬?而且還剛剛好照「早餐、午餐、晚餐」來發表高見?還剛剛好分屬廣播、電視、網路及平面媒體?

總統一句管定了,原來管出這樣的結果。

老實說,真的沒有人在乎國防部長下不下台;也不在乎總統道歉幾次或去不去鞠躬。畢竟我們是對軍方長期違法濫權欺上瞞下徇私苟且勞逸不均欺人太甚殺人滅口又想隻手遮天息事寧人這件事生氣,如果政府到現在還是搞不清楚人民氣得是什麼,那才真的叫做「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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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納蘭胤德,台北,大學畢,自由業。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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