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杯以瓶為基準!女領隊酒駕4次 檢方下令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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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4次,檢方拒易科罰金下令發監。

地方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深坑區黃姓女子從民國91年開始被抓到3次酒駕,每次都只判罰4到8萬元,去年她第四度酒駕被逮判刑5個月,原本以為可以跟以前一樣付錢了事,檢方認為,黃女不思悔改,不准她易科罰金要入獄服刑。黃姓女子向法院聲明異議,說媽媽身體不好需要她照顧,希望可以不要入獄,反而被法官教訓,明知母親生病還酒駕害家人擔心,實在不孝。

一張張和朋友飲酒作樂的照片,擔任旅行團領隊的黃姓女子看起來很開心,但是喝了酒她卻照樣騎車,前後被抓到4次酒駕,這回檢方不准她易科罰金,要入獄服刑。

「不曉得,不要再問了!」家人很低調不願意明說黃姓女子已經入獄,她在民國91年、96年和100年都被抓到酒駕,還把罰單po上臉書,附帶1張自己被上銬的照片稱「人生中第一次被上銬」。但黃女不思悔改,竟然在去(101)年9月第四度酒駕被抓,酒測值高達0.98,被依照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院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原本黃女以為可以繳15萬元罰錢了事,5月20日赴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但檢方認為她改不了酒駕惡習,不准易科罰金,下令直接發監。黃女聲明異議,打出悲情牌說媽媽身體不好需要她照顧,希望不要入獄,卻反而被法官教訓,如果真的有孝心,應該要謹慎自己的行為,不是到現在才悔不當初,因此駁回異議

黃姓女子曾在臉書寫一篇喝酒守則,喝酒以箱為單位,乾杯以瓶為基準,還自稱是酒鬼,後來一再因為酒駕被抓,她似乎開始改變,還po文分享酒駕的新增法條,提醒朋友不要觸法,沒想到卻第四度酒駕被抓,罰錢也不能了事,必須入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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