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林國政姦殺葉小妹免死 白玫瑰怒批:法官瘋了

▲葉小妹前年3月出門找同學一去不回,家屬曾透過PTT尋人,無奈最後找到的是一具冰冷發黑、死不瞑目的屍體,消息傳出,引發群眾與網友怒火,最後有5萬人加入聯署,籲判凶嫌林國政死刑。(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制度缺失,性侵累犯林國政前年出獄後不久,又姦殺了雲林一名14歲葉姓國二女學生,民間團體痛斥政府「放狼殺人」,5萬名網友連署籲判林死刑,讓總統馬英九也關切。未料2年過去,最高法院27日竟以「情節非最重大」等理由改判林無期徒刑,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梁毓芳怒批:「法官瘋了嗎?瘋了嗎?」

轟動社會一時的林國政姦殺女童案,一、二審均判凶嫌林國政死刑,經上訴後,最高法院審判長黃正興召開死刑辯論庭,最後合議庭認為林男犯後有悔意、不擅跟女性相處衝動殺人、還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確定,葉姓少女養父對判決結果感到不可思議,質疑:「法官為了不判死刑,就能幫姦殺犯圓謊嗎?」

法院不是來聽故事的!」梁毓芳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時亦批評,到受害者靈前磕頭,絕不等於有悔意或可被教化,若法官以嫌犯有感情創傷量刑,那每個犯人都可比照辦理被放過了。她強調,法官又不是評鑑專家,憑什麼自認林國政可被教化?然後強迫被害人、家屬和社會大眾「買單」,若林國政關了25年出來後再強姦殺人,責任誰擔?

「強姦殺人不是『情節最重大』,那還有什麼是情節重大的?」法界指出,林國政強姦葉小妹後,緊勒她的頸部致舌骨骨折,手段兇殘狠毒、人神共憤,合議庭卻刻意忽略此點,僅以憂鬱症等理由改判無期徒刑,難符人民對司法正義的期待。

死者葉小妹從小就是棄嬰,身世坎坷,為了不讓養父母操心,她一直十分孝順乖巧,是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最後卻因政府政策的缺失、司法機關的麻木,被性侵累犯先姦後殺棄屍溪邊,死狀極為悽慘,消息曝光後,民眾群情激憤,紛紛上網留言表達不捨與憤怒,數量多達5萬多則,一致要求判林死刑。

這股熊熊怒火,讓總統馬英九也透過發言人表達關切,並承諾全面檢討性侵犯監控制度與執行過程。諷刺的是,葉小妹妹的犧牲,換來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修法,不知在無形中保障了多少人的安全,但殺害她的凶手卻因爭議判決免於一死,真是令人唏噓不已。

▼葉小妹妹,謝謝妳,也對不起妳。(圖/翻攝中視電視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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