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輪法師」楊贊儒多P雙修性侵 二審改判10年

我們想讓你知道…求刑20年,一審15年,二審10年,還可上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聖德禪寺創辦人「聖輪法師」楊贊儒,以男女雙修為由,與多名女弟子性交,再由女弟子代為物色年輕貌美的信徒或義工供他性侵、猥褻,二審被判刑10年,4名女弟子各判1年到3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決書指出,62歲的楊贊儒被控自民國80年間,即以男女雙修為名,要求女弟子與他性交,民國90年任命她為貼身侍者,指示代為物色具姿色的女弟子、義工,帶到寺內專屬的法堂,楊贊儒先後藉男女雙修,與另外3名女弟子性交。

這4名女弟子之後多次幫楊贊儒物色貌美女信徒、義工,帶到法堂內,楊贊儒以加持等名義,要求她們擁抱、親吻,如果抗拒,女弟子則以「上師是佛,要照做」、「福報很大」等語安撫對方,楊贊儒則痛斥「沒有智慧」、「愚痴」,另還以性愛書籍、亂倫影片來安撫受害女子,強制猥褻或性交,由女弟子全程觀看或拍攝。

民國101年間,一名遭強吻的女信徒逃離禪寺,將此事告訴親友,楊贊儒和女弟子下跪請求原諒、不要提告,這名女信徒擔心還有人受害,決定報警處理。楊贊儒否認女信徒、義工指控,聲稱是在雙方歡喜的狀況下性交,對部分犯行則堅稱沒有印象。

去年11月9日,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楊贊儒15年,4名女信徒各判1年10月到3月不等,楊等人上訴,並與2名被害女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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