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變造日期過期粽 台糖下架接受退貨

2013年06月7日 17:0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現在又被查出台糖、愛買、桂冠等食品公司賣的粽子,是變造日期的過期粽;台糖方面證實確有賣嘉義地下食品業嘉品食品行的粽子,將全數從台糖賣場下架及接受退貨。

台糖向食品廠求償,二萬五千顆粽子急下架。(圖/地檢署蒐證帶翻拍)

台糖、愛買、桂冠等知名食品公司委託下游嘉品、禹昌公司製作的粽子,被查出有的是變造日期的過期粽。台南檢方搜索,聲押禹昌公司一名幹部韓國彬獲准。

調查發現,禹昌公司有CAS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卻沒有開設肉粽生產線,只好再透過地下工廠代工製造,再以自身CAS合格廠商的名義在知名大賣場、傳統市場等鋪貨銷售。

另外,專案小組在禹昌的廠房內也發現回收水餃、包子等產品疑被廠商重新張貼製造及有效日期後,重新販售,從相關帳冊資料發現業者疑將去年端午節庫存的肉粽對外販售到機關及學校,曾有食用者多次反映肉粽出現酸腐味。

台糖表示,端午前和4家供應商簽約進貨粽子,其中1家是台南的紘嘉商行,進貨量是2萬5000顆粽子,嘉義的嘉品食品行是紘嘉的下游廠商,台糖事先並不知情。

衛生署食品衛生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依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逾有效日期食品則需立刻下架回收,可處以3萬到15萬元,變造有效日期另可依刑法規定處理。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