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企業真的需要行銷長嗎?

江亘松

台灣現在有一種職業很熱門,叫做「行銷長」,先有宏達電由遠傳挖來何永生(圖/本報資料照)擔任行銷長,再有華碩施董事長公開徵求行銷長的新聞,企業遇到產品銷售問題的時候就會想到行銷的重要性,但是台灣企業真的需要行銷長那麼大的職位嗎?

其實華碩那個行銷長的職位我有去爭取過,但是目前為止我沒爭取到,據說履歷表曾經送到施董事長桌上,但是那已經是數個星期之前的事情,這段時間我同時思索著,如果我真的被聘請去當某家企業的行銷長,我真的可以是一個行銷長嗎?

行銷最基本也要講究4P,行銷長自然要能把4P做好,台灣的行銷長有做好行銷4P的義務,是否同時擁有主導4P的權力?這件事情應該要由實務面來思考,不然雄心壯志想當人家行銷長,結果老闆搞不清楚什麼是行銷也就算了,想當行銷長的人自己都搞不清楚行銷內容與實際執行可能發生的問題,就真的太不專業了。

拿這2013年5月宏達電在北美的幾個海外高層出走的新聞來看,挖勒,宏達電在台灣有行銷長,在北美還有產品長,如果你是學行銷的,大概會跟我一樣困惑,產品不是屬於行銷其中的一個P嗎?那行銷長跟產品長到底誰負責產品?所以後來我想一想,搞不好因為有了真的想當行銷長的人來接這個位置,所以這位產品長想清楚了,換個工作會更快樂,所以離開了。

我相信大部分老闆對行銷長這個職位的功能都沒想清楚,其實充其量只是一個「宣傳長」。

就產品Product策略來說,公司的產品規劃不會是行銷長主導的事情,因為公司有研發部門、有PM部門,甚至有些公司還有產品策略或產品規劃部門。如果真的要說行銷長可以決定公司的產品策略,不如說行銷長有參與產品策略的義務,但是不會有決定產品的主導權力。

就定價Price策略來說,行銷長可以提出差別定價、組合定價、優惠定價等計畫,但是這些都是搭配著宣傳策略的行銷手法,「公司應該生產怎樣價格的產品」這種大事情,老闆、財務、研發、PM是這幾個部門的主導權,前兩個決定想賺多少,後兩個決定成本要花多少,行銷長四隻腳就這樣又少一根。

再來談通路Place這件事情,台灣品牌的行銷長更別談什麼策略了,如果你不是蘋果,就沒有拒絕通路的權力。行銷長能決定的就是哪些通路放哪些產品,以及應該怎麼做差異定價以及投入哪些宣傳資源。

雖然要當行銷長應該要能致力於把4P都做好,但是如果以上描述的是企業或產業的常態,台灣的老闆們其實不需要談「行銷長」這種大職缺,只需要找個「宣傳長」就可以,或者叫做「高級創意主管」即可。很多事情都是老闆或者原本就有某些部門就在做的事情,就「做事」的角度來說,大家當然想把事情做好,但是就「做人」的角度來看,太多人士因素與利益關係,很多事情沒那麼簡單的。

我當顧問幾年下來,一直想幫某個台灣企業把品牌做到全球,但是如果貴公司也突然發現行銷真的很重要,找人幫忙管理行銷這種大事之前,請先想想,你要的真的是行銷長嗎?

●作者江亘松,字C.K.,號上吐下瀉法師(取滿肚子怪東西又喜歡到處散播之意),對於創業、行銷、感情、親子教育等與職場、情場有關係的議題都有興趣。主要工作是一個老婆的先生與四個女兒的父親,副業是在海峽兩岸擔任多家上市公司與中小企業的行銷管理顧問,專門為企業解決產品賣不好與缺乏行銷創意的問題。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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