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活申請旅館許可切割其他區塊 環保署:違背環評法

▲環保署邀集屏東縣政府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針對悠活麗緻渡假村環境影響評估問題召開研商會議,由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左)、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右)說明會議內容。(圖/記者王文萱攝)

記者王文萱/台北報導

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因沒有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就營運長達14年,引發外界爭議,監察院更是主動申請調查。環保署6日晚間指出,有關渡假村集合住宅的部分,一至六區的集合住宅不需要環評;至於開發單位提出變更旅館使用申請,切割其他區塊,明顯違背環評法,因此,決議應先予以停止營業、停止使用。

環保署下午4時30分邀集屏東縣政府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針對悠活麗緻渡假村環境影響評估問題召開研商會議,全程不公開,會議長達近3小時,隨後由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說明會議內容並受訪。

葉俊宏指出,有關渡假村集合住宅的部分,一至六區的集合住宅不需要環評;至於變更旅館使用的許可部分,業者僅提出第一區、第二區變更旅館使用申請,切割其他區塊,明顯違背環評法;經三單位決議達成共識,認定為刻意規避「開發面積超過1公頃以上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應停止營業、停止使用。

許文龍說,若現階段尚未通過環評,環保署、墾管處及營建署達成決議,應由屏東縣政府予以停止營業、墾管處予以停止使用,最後再依法經過環評後,申請變更全區為旅館使用之執照,一切依法辦理。

許文龍說,業者長期違規在先是事實,但現在進行第二次通盤檢討,希望讓業者有就地合法化的機會,既然要環評,一切就要依照環評規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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