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季敏與小三通電 互道「星期三」就掛線

我們想讓你知道…星期三...小三...還真是有一套

▲黃季敏警覺性很高,與人通電時說話非常小心。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在署長任內,收賄1924萬元,北檢認定他「A人民防災救命錢」,求處無期徒刑;另外,檢調監控黃季敏3年發現,他說話非常小心,若談到錢會說「再說」;與情婦通電時更妙,2人只說「星期三」就掛線。

黃季敏涉貪案今日偵結,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表示,黃位居高位,負責國家社會防災救難職務,本應戮力從公,將所掌國家公帑盡其努力發揮更大經濟效用,以報國家提攜之恩;但他明知這些國家公帑編列為人民防災救難所用、為救命所需,竟為一己之私,收受賄賂1924萬 元,犯後否認犯行,敗壞官箴,毫無悔意,惡性重大,請求法院量處無期徒刑。

據了解,警界基層出身的黃季敏警覺性很高,檢調辦案期間多次與他「諜對諜」。他懷疑遭到監聽,行事十分謹慎,與相關人員通電時,說話用字精簡,例如與妻子通話時,對方若談到錢要怎麼花、買什麼東西等,他立即以「回家再說」打斷。

黃與外傳的疑似情婦通電時,黃季敏只說「星期三」,對方也回稱「星期三」,2人即掛斷電話,隻字未提碰面時間、地點,可說「默契十足」。

檢方表示,目前同案被告已有3人認罪並吐出犯罪所得,其中消防署資訊室通訊科專員羅財繳交犯罪所得130萬元,黃季敏胞兄黃文宙、廠商王經武分別繳交820萬6000元,3人共繳交177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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