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搞不倫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求處無期徒刑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收賄案,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嫌收賄案,25日依貪污等罪嫌將他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黃季敏被控在署長任內涉及採購案收受回扣,包括93年辦理的「防救災專用衛星通訊系統及現場通信救災指揮車暨整合平台建置案」,以及後續的系統維護案,兩件標案總金額就高達新台幣5億多元。

檢調共計展開6次搜索行動,並於8月底約談黃季敏、黃妻陳素霞及胞兄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廠商等人,訊後將黃季敏聲押禁見獲准。

另據《壹週刊》報導,黃季敏與政院主計總處主秘許碧蘭發生婚外情,2人自2004年開始交往,在台北市KMall廣場大樓內共築愛巢。檢調日前發動第3波搜索,還在該處找到2公斤黃金、5百萬現金,和許多情趣用品、內衣。

黃季敏否認收賄,強調清白;不過,檢方認定他敗壞官箴,利用採購消防設備機會收受廠商賄賂,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與胞兄、承辦人員、廠商等1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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