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夏天想納涼 能源局將規定百貨等室內不得低於26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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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夏天很多民眾都喜歡跑到捷運或是百貨公司吹冷氣避暑,不過,能源局依《能源管理法》,訂定「指定能源用戶應遵行之節約能源規定」,明訂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零售量販店、連鎖超市、便利商店、連鎖化妝品店、連鎖電器零售店等7大場所冷氣不得外洩,本月12日能源局預告將把規定擴及銀行、證券商、郵局、大眾運輸場站,而且新增11類場所室溫平均值須高於26℃的規定,預計明年1月1日實施,如果真的實施,明年夏天想到這些場所吹冷氣納涼恐怕就會失望了。

其實中國及韓國也都有類似規定,其中韓國明訂建築物室內溫度夏天不能低於26℃,中國也制訂「公共建築室內溫度控制管理辦法」,明訂公共建築夏季室內溫度不得低於26℃。

只是夏天民眾已經熱到受不了,一旦明年元旦開始,擴大要求全台的觀光旅館、百貨公司、銀行、車站機場等11類公共場所,都要將室溫設定在26℃以上,違者最高可罰10萬元,恐怕民眾得先有心理準備,習慣一下溫感,以免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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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政府坦承,該條例實施初期,除了民眾抱怨賣場等場所室溫過高、不舒服,賣場經營的業者也說客訴不斷,因此到現在都沒有開出過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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