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庭葦告黃子佼誹謗 北檢不起訴

2012年06月1日 16:20

▲黃子佼。(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孟庭葦控告藝人黃子佼等人,在節目《佼個朋友吧》影射她曾刁難當過她助理的陳建寧(F.I.R.飛兒樂團團長)半夜去買刈包,結果包子冷了就不吃等情節,涉嫌誹謗、妨害她的名譽。台北地檢署1日上午偵結,認為黃子佼等罪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北檢指出,孟庭葦提告,去年5月黃子佼依節目製作人許志偉撰寫腳本,訪問飛兒樂團陳建寧等3人,內容指摘孟庭葦曾要求當她助理的陳建寧在凌晨2、3點買刈包,但買來吃一口後,發覺已冷掉便不吃,且在節目訪問結束後,黃子佼將貼著孟庭葦照片的標靶送陳建寧,告知可以拿回家射飛鏢是涉嫌誹謗。

檢方偵辦期間,許志偉表示,腳本是參考飛兒樂團在大陸安徽衛視的節目《非常靜距離》訪談片段,該節目主持人問陳建寧當過誰的助理?幫誰買過食物?陳建寧回答是孟庭葦,但腳本沒有提到刈包;又因為樂團取名飛兒,所以才送飛鏢靶,至於鏢靶會貼上孟庭葦的大頭照,是因為陳建寧當過孟庭葦的助理。

黃子佼表示,訪問陳建寧當過誰的助理時,陳建寧說當過小虎隊等人的助理,沒有提到孟庭葦,但在訪問前製作單位做了功課,他知道陳當過孟庭葦的助理,所以他才追問陳建寧是不是還有孟庭葦?另外團員「飛」說「有一個刈包的故事」,他問是不是孟庭葦?陳建寧等人都說不是。

檢方勘驗《非常靜距離》、《佼個朋友吧》相關影帶,認為黃子佼沒有蓄意暗示陳建寧為孟庭葦買刈包,且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將黃子佼、許志偉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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