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逼女員工簽性愛契約 元配訴離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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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從事裝潢業的邱姓男子,被指控逼迫女職員簽「性愛契約」,還扯媽祖指示說他會像王永慶一樣娶四個老婆;元配對他的行為難以忍受,加上邱男家暴、誣賴妻子通姦,邱妻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且須賠妻80萬元,邱妻請求分配財產4百萬餘元也判准。

59歲的邱清陽與妻結婚35年,兩人育有5個女兒;邱男原從事裝潢業,前年成立「軒長黃金企業」,並看上趙姓女職員,表明要對方當他的情婦,甚至表示這是媽祖指示,說他會像王永慶一樣有四個老婆。誇張的是,邱男還要趙女簽下「性愛同意書」,趙女表拒絕後竟遭解僱,但暗中錄下兩人對話,新北市勞工局去年5月重罰邱男60萬元。

另一方面,邱妻難以忍受丈夫行為,且邱男不但家暴還誣指她通姦,同時不斷恐嚇騷擾她與五個女兒,因此向板橋地院訴請離婚。邱男辯稱妻女所言不實,拒絕離婚,也否認性騷女員工。

板橋地院法官根據邱妻錄音內容,認定邱男習慣恐嚇、威脅妻女,加上法院曾因邱男家暴核發保護令、邱男又誣指妻子通姦,因此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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