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藥水含嗎啡 吸毒前科男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喝咳嗽藥水變吸毒?新莊一名有吸毒前科的34歲戴姓男子,因警方驗尿時,驗出嗎啡反應,遭懷疑有施用毒品海洛因,而將他起訴。戴男供稱是因為感冒喝止咳藥水所致,日前板橋地院函詢法醫研究所,證實藥水含「鴉片酊」成分,採信他的說詞,日前判戴無罪。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戴男曾在民國91到92年間被查獲吸毒,服刑出獄後被轄區派出所列管,去年4月7日接受警方驗尿時,被驗出有嗎啡、可待因等陽性反應,遭懷疑施用第1級毒品海洛因,檢方將他依毒品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戴男否認有吸毒,並稱驗尿前幾天感冒,看病後曾服用止咳藥水,應是藥水含嗎啡成分,才會呈現陽性反應。

法官將醫師的處方箋與尿液檢驗報告一併函詢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確認止咳藥水中的「鴉片酊」含嗎啡及可待因成分,服用後受檢會產生嗎啡、可待因陽性反應。法官因此採信戴男說法,加上無其他證據能認定戴男有施用毒品,因此判決戴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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