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電視怒告Makiyo沒付車資 檢不起訴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Makiyo和友寄隆輝2月踹傷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案,已達成300萬和解;而此案另有案外案,一名家住高雄的王姓男子在看了電視新聞後,認為Makiyo等人沒有付林余駿車資,涉嫌詐欺罪。台北地檢署28日偵結,認為車內當事人都證稱有付錢,不符詐欺構成要件,予以不起訴處分。

◄Makiyo和友寄隆輝踢司機的畫面。

高雄的王男在2月看了電視新聞報導,認為Makiyo、友寄隆輝、曾瓊慧(丫子)3人,沒有付車資給林姓司機,具狀告發Makiyo等3人涉犯詐欺罪。日前檢方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分別起訴友寄隆輝和Makiyo 6年、4年,台北地院審理後,雙方同意以300萬元和解,檢方將友寄和Makiyo改求刑2年、1年4月。

另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王男沒有到庭,王湘瑩等人證稱有付錢,也沒有證據顯示Makiyo、友寄隆輝、丫子3人有詐欺犯意,而就算3人未付車資,應循民事官司,28日將Makiyo等3人不起訴處分。>>>延伸閱讀》【圖】Makiyo案獨家司機照片 鞋底痕烙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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