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600萬意外險 溺妻抱屍哭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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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男子余光富謊稱媽媽生病,要分居10年的太太返家照顧,製造太太魚池溺斃意外;事發後,他還演出一場抱妻痛哭的戲碼,案件一度以意外偵結。不過,法醫後來發現,死者肺部浸水少,顱內水腫嚴重,是被人壓在水裡溺死。經查,原來余一個月前替太太保600萬意外險,謀財害命。

事件發生於2006年9月28日,當時余嫌自己也泡在池裡,抱著斷氣的妻子羅淑芬,求救難人員趕快就救她,但讓人意外的是,這竟然是演出來的。據警方調查,在意外前一個月,負債500多萬元的余嫌向友人借6萬元,替太太向4家保險公司投保600萬意外險。

「因為你無緣無故把她殺死,只因為你要錢,這10年的結婚夫妻,你這麼狠心,兩個孩子還這麼小,你怎麼能下得了這個手!」死者的姊姊指出,妹妹因為丈夫外遇,帶著孩子回娘家,夫妻倆已經分居10年,後來妹夫謊稱親家母生病,要妹妹返家照顧,接著就發生魚池送便當失足溺斃意外。

案件一度以意外偵結,家屬提出異議,法醫再勘驗,發現死者肺部浸水少,顱內水腫嚴重。苗栗地院法官表示,「鑑定結果是屬於被強迫性悶住口鼻方式造成溺水,她的眼結膜出血…」

真像中於大白,法官認為余嫌不顧夫妻情義,為了解決自己的財務困難,竟謀財害命,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生。家屬說,這不足以還死者公道,而且官司還沒定讞。不過,余嫌目前在工地打零工,曾對同事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如果被判有罪,一定會上訴到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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