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東家控告妨害名譽 徐懷鈺母判賠5萬元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歌手徐懷鈺官司纏身,之前因指控前東家龍縯國際影視公司逼迫陪喝酒、陪吃飯等,該公司負責人吳祖望認為徐懷鈺已侵害他的權益,一狀告上法院,控告徐懷鈺妨害名譽,並具體求償350萬元,還要求登報道歉。士林地方法院28日民事訴訟判決徐懷鈺只針對公司而非對個人,因此駁回吳祖望求償要求;但對徐懷鈺母親出言辱罵部分,判處徐母何秀鳳應賠償吳祖望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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