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與移工制度銜接失靈,當家庭有照顧需求、老人照顧老人又力不從心時,結果可能會讓年輕人被迫離開職場。

看著「老人照顧老人」的女兒

今年30多歲的May,家中是幸福的三代同堂,和爸爸、媽媽、阿嬤住在一起。但快90歲的阿嬤兩年前被診斷出失智,照顧的重量一下子加大不少。

一開始他們先申請長照服務,照服員每週來6天、每天來2小時,和媽媽一起幫阿嬤洗澡。後來發現阿嬤半夜會起床上廁所,家人怕阿嬤跌倒,半夜得有人照料,但白天家人也要上班,才決定請移工。

May說,來家裡報到的移工是「阿雅」,一開始工作狀況都還算穩定,但後來她發現老公疑似認識新的異性友人後,就常常心神不寧,開始會忘記餵藥或搞錯藥。

剛開始家人都覺得「好好溝通磨合就好」,不料狀況變本加厲,阿雅開始成日掛著藍芽耳機,躲在房間裡講電話,或突然說要出門,好幾個小時不見人影。有一天,阿嬤半夜想上廁所,卻叫不醒講電話到講睡著的阿雅,最後只好尿在客廳。

狀況還不只這樁,簽約時談好的「周休一日24小時不外宿」、月薪1萬7000元,現在阿雅都要改;講好由阿雅負擔的照顧工作,現在反而又回到爸媽頭上,還要May去房間請阿雅出來幫忙。某次,阿雅又在徹夜講電話,May提醒她「講電話不要講太晚」,阿雅就倒在地上大哭大鬧說不做了,最後雙方終止契約。

70歲兩老顧90歲失智阿嬤 媽媽體力不支差點掛急診

移工走了之後,家裡又沒有人可幫忙,May家只好又回頭使用長照。但May說,當每次照服員來家裡幫忙洗澡前,媽媽也得先把所有東西準備好,最後再收拾;不但又回到「老人照顧老人」,而且忙了一圈後,爸媽年紀又更大了,照顧也越來越吃力。眼看這樣下去不是辦法,家人便商量:是不是可以讓阿嬤去機構住看看?

阿嬤住進機構時,正好遇到新冠疫情,家屬探望的時間受限,但孝順的爸爸放心不下,依然常常利用有限的開放時間探視。有一次,May的爸爸送日用品去機構時,在樓下撇見在樓上窗台旁的阿嬤,發現她整個人癱坐在輪椅上,爸爸嚇得趕忙叫護士送醫,才發現因沒有人主動提醒阿嬤喝水,阿嬤早已脫水,不但鉀離子不足,泌尿道也感染。結果在機構住了13天,導致阿嬤住院住了9天;負責在醫院照顧的媽媽也因體力不堪負荷,差點掛急診。

「如果爸媽倒下了 是不是就輪到我辭職照顧?」

看到年逾70歲的爸媽,一路為阿嬤的照顧問題奔波,讓May也開始擔心:「如果爸媽也倒下了,是不是我就得辭職照顧?如果台灣年輕人以後都要面對這樣的問題,是不是每個人都要辭職?」May自己狀況也不太理想,工作才受疫情波及遭減薪3成,「我要吃飯,還有一些生活費用,就算沒減薪,請外勞也很吃力!」

和May有一樣想法的上班族不是少數,勞動部每年進行一次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發現近三年都有超過6成勞工,表達「有考慮過要為了照顧家人而辭職」的念頭。

 

而依主計總處統計,真的已經付諸行動、為了照顧家人的離職的「照顧離職」,已經是連續兩年增加,在2020年已經突破2萬人;在15到64歲的勞動人口中,近5年平均也有17萬人因為照顧滿65歲長輩或失能家屬,而不願意就業。

 

談到面臨的困境,May語氣是無奈又憤怒。她說,就算請了外勞,她們說不做就不做,送到機構費用一個月又要3萬多元,「我當然希望我爸爸媽媽健健康康,但誰能保證?我在看到新聞上寫說,有個照顧者把被照顧者殺死,然後自己去自殺,難道我們以後要走到這一步嗎?」

17萬人因照顧不願就業 學者籲增加有薪家庭照顧假「做社會投資」

▲家庭、工作兩頭燒,如果家中有人需要長期照顧,勞工恐會選擇離開職場,勞動力將面臨不足。(示意圖/記者梁建裕攝)

近年民間團體不斷呼籲要增設有薪家庭照顧假,才能降低勞動力流失。今年3月,有22個民間團體以及35個企業工會發出聯合聲明,呼籲政府將現行7天家庭照顧假增加到14天,並改為給薪。

 

參與聲明的婦女新知基金會說,勞工同時也是照顧者,但政府的公共照顧不足,又不給勞工有薪照顧假的保障,這樣誰要生小孩?誰來照顧老人?況且現行公務員的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是來自稅收,但有繳稅的勞工卻只有7天無薪照顧假,已違反憲法平等權。

 

但勞動部官員說,曾邀勞雇團體、專家學者及直轄市政府開會研商,依主計總處資料推估,增加1天有薪照顧假,雇主將增加103億元的薪資負擔;如果新增14天有薪家庭照顧假,雇主將增加1442億元負擔。除了財源仍待克服外,因我國97%的企業是30人以下規模,也可能會影響企業人力調配,仍需凝聚社會共識。

研究德國長照制度多年的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林谷燕說,德國有緊急照顧假、6個月照顧假、生命末期陪伴照顧假以及家庭照顧假等多樣設計,若近親有照顧需求,家人可請緊急照顧假,用來處理申請照顧評估、尋找照顧人力等,最長10天,期間由長照保險提供津貼;「6個月照顧假」則是讓勞工可以留職停薪照顧家庭,最長6個月。「家庭照顧假」讓勞工可以縮減工時方式回家照顧,最長兩年。勞工可以把這兩大類照顧假混合使用,例如先使用6個月照顧假,再使用家庭照顧假。

林谷燕說,德國勞工若選擇「6個月照顧假」,雇主不給薪,但勞工可向政府無息貸款。這些多元照顧假的制度設計,可讓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顧,是一種社會投資,對我國有參考價值。

圖鑑#1 擔心連累妹妹的罕病患者劉小姐

圖鑑#3 自閉兒的監委母親王幼玲

圖鑑#4 20年換過近40位看護的女兒吳小姐

圖鑑#5 移工中風仍照付薪水的全癱患者陳先生

長照家庭哪裡去?僅11%住機構 學者籲提高補助

長照未來該怎麼走?勞動部、衛福部有歧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