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不對等帶來的傷害,無所不在。從學校、職場到家庭,乃至我們長期選擇忽視的體育運動系統。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約有5,000名18歲以下兒少遭受性侵,其中高達8成是熟人所為,可能是老師、教練、才藝班導師等。正因為是熟人,孩子更容易卸下心防,也更難在第一時間察覺異樣。加害者利用親密角色操弄信任,將控制與傷害包裝成「關心」與「指導」。在威權集中的體育運動圈,這樣的侵害更加隱密而難以察覺

本專題聚焦在體育運動隊伍中的兒少。因為在這個高度封閉、強調服從、缺乏外部監督的結構中,權力操控得以滲透於無形。一件件運動圈的性侵與暴力案件告訴我們,這些從來不是偶發的單一事件,而是制度性沈默與集體無作為的結果。原本應該守護孩子的保護網,無論是學校、協會、家長、隊職員或地方政府,層層失靈加害者得以多年橫行無阻,轉場再犯,換上不同身份與名稱,一次又一次伸向孩子。

當運動專業與權威被濫用成為控制手段,當奪牌思維與升學壓力壓倒了質疑,當吹哨者被孤立、受害者被迫沈默,我們必須正視一個事實:運動場,不該是孩子受訓的孤島,更不該成為他們受傷的角落。

牧羊人中,藏著狼的身影。當12歲女童站在緊閉的房門前,被教練指示「脫下內褲貼紮」,運動場早已不再是揮灑汗水之地,而是一座無聲的獵場。

家長懷抱期待將孩子送進體育運動體系,盼開啟未來之門。然而,當教練掌握升學與生涯決定權,當封閉環境默許暴力,當體制選擇迴避,一個孩子要付出多大勇氣,才能對權威說出一句「不」?

經數月訪談受害者、吹哨者、家長及專家學者,本專題深入檢視運動場域層出不窮的性平與暴力案件,聚焦隱形權勢暴力、制度性沈默、家長兩難與改革契機,揭露一個體制如何在縫隙中鬆動,最終成為加害者最堅固的保護傘。

▲體育運動圈性侵與暴力案件頻傳,非偶發單一事件,而是高度封閉、強調服從、缺乏外部監督結構,及制度性沈默與集體無作為所致。此為示意,非當事人與事件單位。(圖/記者潘姿吟攝)

隱形的獵場:權力如何侵蝕運動隊伍

台北市立農國小擊劍隊事件,是這張「權勢網」的冰山一角。

門關上的那一刻,她以為只是一般的傷害防護。她不知道,自己已走進了一張以權力編織的網。在訓練受傷後,女童A回憶蕭教練的指示:「鎖上門,他叫我先脫褲子。我就背對著他,把外褲和內褲都脫了。他說衣服也要撩起來,我就把衣服撩到肚臍上、胸部下......當時我的下半身是裸露的。」她全然服從,毫無懷疑。因為在她的世界裡,教練的話,就是命令;而命令,不容質疑。

女童A的母親受訪時激動回憶:「蕭教練一直打電話來說,小孩一定要貼紮。我問他:一定要脫內褲嗎?他回說『是』。我再三強調,一定要有第三人在場。」然而,這項原則的要求,最終被教練完全無視。陪同受訪家長F接續說:「創意私房事件那種會員窺探者,是透過螢幕看未成年性影像,但這位讓小孩脫內褲才能貼紮的蕭教練,根本是在看實境秀。」

▲立農國小擊劍隊受害女童家長表示,孩子雖畢業多年,身心科就診至今。對於小學時期在擊劍隊的遭遇,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仍影響目前生活。(圖/記者潘姿吟攝)

另一名受害者女童B,年僅14歲。她描述:「蕭教練從背後抱、親臉頰、用臉磨蹭背部、叫我坐在他大腿上,撫摸大腿及摟腰,對耳朵吹氣。有次在擊劍室後的鐵櫃換衣服、上半身全裸時,教練仍闖入。」她共拒絕4次,換來的是情緒勒索:「妳是不是對我有不滿?」「平常我對妳那麼好,買很多東西給妳。」針對指控,教練則辯稱自己只是「安撫情緒」、「傳達溫暖」,並無不當意圖。

女童B出示的LINE紀錄顯示,她明確表達:「不喜歡被抱、被親、被咬。」教練僅回覆「知道了!」但拒絕訊號被無視。一次比賽熱身時,女童B在拉筋過程中再次遭遇觸碰,「他用身體頂住我的腳時,碰到我的私密處及臀部。」

這些已非單一事件,而是運動隊伍中反覆上演、被默許、以沈默遮掩的權力控制劇本。在這套劇本裡,兒童與青少年最為無助。他們太年幼,無法分辨什麼是真正的信任,什麼是披著「訓練」之名的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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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專業」壓制質疑 資訊不對等的權力操作

在這樣的權勢結構下,孩子們服從。在她們世界裡,教練的話是絕對命令,是不可質疑的「真理」。沒人告訴她們,權力除了發號施令,也可能是觸摸、控制、甚至傷害。她們服從的不只是指令,還有整個訓練體系中無人質疑的規則。

「畢業好幾年了,她半夜還會驚醒,現在仍看身心科。」女童B的母親哽咽地說。在缺乏大人即時救援的環境中,這些孩子被困在當下。她們被壓制、被噤聲,連最基本的自我保護反應,也在層層「服從」訓練中被磨滅。

女童C的母親回憶:「教練規定大家穿田徑小短褲,且裡面不能穿內褲。我覺得奇怪,叮囑女兒注意衛生,要她偷穿內褲。結果她一臉為難地說:『媽媽,不行偷穿內褲啦!教練會檢查。』」

教練的理由是:「不照做,會影響下蹲。」女童C的母親至今疑惑:「如果真是基於動作需要,為什麼小男生不需要?」

更令人警惕的是,當家長質疑時,教練巧妙運用「資訊及權力不對等」的話術,以「運動科學」或「醫生超音波檢查」為自己背書,否定家長的疑慮。這不是情緒霸凌,而是一種「知識型壓制」,在表面理性下,悄然瓦解他人判斷力

▲立農國小擊劍隊受害女童家長描述訓練環境,並指出,教練與小孩之間經常有肢體的碰觸,但無第三人在場。(圖/記者潘姿吟攝)

▲受害女童與家長已不願再回憶過去傷痛,但沈痛呼籲學校與相關單位重視兒少保護,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圖/記者潘姿吟攝)

在資訊不對等現場,教練透過專業包裝的語言強化「只有我懂」的權威姿態。對無法驗證訊息的家長與學生而言,這種話語控制製造難以察覺的落差,鞏固了「專業不可挑戰」的服從關係。

最可怕的是,當事人說不出哪裡不對勁。認知差距使家長與孩子懷疑自身判斷,最終在缺乏平等對話下,「我不懂,但他是專家。」被動接受權威指令,接受那些有風險的建議。當這種說服與服從關係內化為日常,一整套難以對抗的權力結構也隨之成形。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國外研究早就顯示,身體暴力和性平事件之間高度相關,尤其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暴力常常是性侵的前奏。「我們在實務中也常看到,有些所謂的『懲罰』,最後變成教練合理化身體接觸的藉口。尤其在運動隊伍這種高度權力集中、監督又不足的環境,孩子很容易就在暴力跟性別問題之間的模糊地帶,一步步被推向更深的傷害。」

▲當封閉的訓練場域助長暴力,當體制內的人選擇沉默。原本該是安全的運動訓練場,便淪為受害學童無處求援的「隱形獵場」;圖為擊劍教練被起訴書。(圖/記者潘姿吟攝)

4年前,採訪團隊曾追蹤台中市7歲黃姓男童在柔道訓練時被重摔、導致腦死的案件。當時,我們訪問了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她開門見山指出:「你不覺得每隔一段時間,類似的新聞事件就會再出現一次嗎?」張萍細數歷年申訴案件,無論校內或校外,體育運動圈的暴力與侵害案件多不勝數,「而且,只要是體育運動圈的案件,幾乎都是非常嚴重的事!」她不願一竿子打翻所有教練與從業者,但不禁追問:為什麼這些悲劇一再重演?難道沒有更深層的原因?

這是我們必須追問的起點:是什麼樣的體制與文化,讓暴力與沈默成為運動隊伍中最固著的規則?當信任被掠奪,孩子們失去的不只是比賽,還有身體、聲音,以及應有的成長權利。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孩子回家,一定有反應,怎麼可能沒有?結果就是:沒人懂、沒人問、沒人動。」直接點出了問題持續發生的關鍵:整個社會對這類侵害的忽視與漠視

林佳和強調,真正該思考的,不只是制度設計,而是運動隊伍內的「關係預防」。他指出,制度設計不是用來防止壞人出現,因壞人無法完全預防,而是當壞人出現時,社會是否能即時補上第一道保護網。

服從與傷痕:從南英女籃到萬芳合球,體制內的暴力與冷眼共犯

在教練的一聲令下,球員奔向球場。但這些未成年的身影,不只是為了分數、勝利與夢想而奔跑。他們也在逃避:教練的拳頭、學姊的巴掌,還有明知道卻選擇袖手旁觀的大人。

這是跨越南北的控訴:來自台南南英商工籃球隊與台北萬芳高中合球隊的聲音。她們說出的,不只是個別教練失職,更是一套由升學利益、服從文化與集體縱容交織的權力結構。在這裡,暴力是日常;孩子們學到的不是運動精神,而是如何在壓迫中求生。

南英女籃:教練的拳頭與「教練的教練」的沉默

「我是真的有想過,反正3年很快就過了,撐一下就好。」詩穎,15歲時進入南英女籃,原是為了免學費、提升體能、準備考軍校。但等待她的,卻是劉姓教練無盡的怒火與控制:言語羞辱、打耳光、用碼錶砸頭。

受訪時,詩穎語氣仍在顫抖,「被罵我能接受,球打不好本該被罵。但被打、被威脅,還不能說,這不是訓練,是囚禁。」連聯絡家人的權利都被剝奪,「手機、證件、銀行本被沒收,連媽媽一開始都信了教練那套『為妳好』的說詞。」她繼續說:「教練的處罰是罰跪、晚上不能睡覺,隔天繼續練球。有次我被罰跪3天2夜,不能閉眼,學姐輪班監視,膝蓋還沒緩過來,又被叫去跳2000下2迴旋跳繩。」跳了兩個多小時,膝蓋都變形了,卻被教練罵「裝病」。

她永遠記教練那天的吼叫:「妳跳不起來是不是?等我回去妳就死定了!」起初她也懷疑是不是自己「不夠努力」、「不夠堅強」,直到因體力不支昏倒,被塞進櫃子裡罰跪、頭被碼錶砸到流血,才清醒:「這不是訓練,是毀滅。」

▲運動場上注重成績、訓練文化,以及校方與家長對榮譽與升學的期待,壓縮孩子抵抗空間,讓暴力成為習以為常的手段;圖為詩穎出席人本基金會之體育暴力記者會。(圖/資料照)

南英女籃的暴力劇碼中,最讓人心寒的,不是拳頭落下的瞬間,而是那些本該阻止的人,選擇轉身不看。詩穎被打到頭破血流、操到十字韌帶全斷、至今飽受睡眠障礙之苦。而那些時刻,現場不只她與教練,還有教官、老師,卻無人出面。

「我在球場上被打巴掌打到耳鳴,教官、老師就在旁邊,事後教官只問:『有沒有怎樣?沒事就好。』」詩穎語氣冷靜中帶著憤怒。而最讓她無法釋懷的是那位被稱為「教練的教練」的人,曾經在訓練現場說「不支持暴力」的大人,「她知道發生什麼,親眼看過,卻什麼都沒做,只默默離開。我們連最後一個可能幫忙大人也沒了。」

萬芳合球:從教練到學姊,操控無所不在

另一故事發生在台北。萬芳高中合球隊的權力運作不是拳頭,而是「關係學」。秀蓉(化名)曾是隊上外聘教練,原想專心訓練帶孩子追夢。現實卻是:「場上場下,處處是誰掌握誰、誰怕誰。尤其教練與某些學生關係密切,特權球員橫行。」

名義上的總教練楊姓老師平時不帶訓練,卻掌控升學與資源分配。每次現身,全隊必集合聽訓,就為讓所有人知道:「不配合,沒未來。」句句都是警告,「他在場時,空氣都凝結了,大家不敢說話、不敢鬆懈。」秀蓉說,「體育運動圈都這樣,教練圈互相認識,能掌控學生未來發展,總教練權力非常大,學生不敢反抗。」

楊的子弟兵、後來掌實權的邰姓教練則是與學生關係曖昧,「我親眼見女學生H與他身體纏繞、一起喝酒,甚至在不該獨處的場合共處。」秀蓉說,「我曾提醒H要有分寸。」但學校和家長只是輕輕放下。更離譜的是,H因此獲特權,「她能命令男生打掃女廁,公開罵學長『腦袋裝屎』。」邰教練只笑笑,毫無糾正。

同期選手小萍(化名)說:「我們都知道,這裡技術不是最重要,誰能跟H(教練寵愛的球員)打好關係,才有上場機會。」

▲南英商工女籃隊球員詩穎站出來指控教練的暴力行為;萬芳高中合球隊助教則是在恐懼中站出來當吹哨者,揭露隊伍中的權勢霸凌。(示意圖/達志影像)

除了師生界線模糊,更不安的是,在楊總教練默許下,這些特權如病毒蔓延。想取資源、想比賽、想出國,得靠攏。誰不服、誰多問,就被邊緣化。

小萍指出,曾經有兩位同學匿名打1999檢舉邰教練與H關係過密,還附上對話紀錄當證據。結果,隊上不是啟動調查,而是反被楊總教練召集全隊追查:「別以為投訴沒人知道,市府很多人是我的人。」不到一天,兩人被迫去電謊稱惡作劇、要求撤案,「他們其中一人無奈說:『敢出頭,那3年會是你人生最長的3年!』」揭弊變成罪過,被針對、被孤立。這些孩子沒有選擇,他們想打球,卻被逼著選邊站、學會沉默,才能保命保夢。

一邊是拳頭、一邊是冷暴力 沒人真的站在孩子這邊

南英商工與萬芳高中,一邊是明目張膽的暴力,一邊是悄無聲息的支配。兩個故事都出於同一件事:在體育運動系統裡,孩子毫無立足之地,在這環境中,說出一個「不」,從來都不容易

南英女籃的暴力劇碼中,真正讓人心碎的是那些原本應該保護他們的大人:教官和老師在場,看著孩子被罰、被打,只淡淡說:「沒事就好」;校方遲遲不通報,只推說「不清楚細節」;有些家長,第一時間選擇相信教練的說法,而不是自己孩子的哭聲。最後,調查報告雖明確記載傷害事實,照片、診斷、證言齊備,司法判決卻以「通報時間已過」讓加害者無罪釋放。一紙時效,抹去她的痛、她夜裡驚醒的恐懼,而整個體制如常運轉,彷彿無事發生。

在萬芳高中合球隊,投訴教練與球員之間有不當關係的學生,第2天就被鎖定、追查。還被總教練當眾威脅:「不撤回,就別想走出辦公室。」在這樣的系統裡,孩子學到的不是成長,而是如何在恐懼裡活著,沈默比反抗安全。秀蓉以前教練的身份坦言:「大家都看在眼裡、都知道不對,但誰敢講?講了,你就是下一個。」

採訪時問她,為什麼願意站出來揭露這一切?她停頓幾秒後說:「其實我也很怕!但看著自己教這麼久的學生,帶著哭腫眼睛來求助,而且證據那麼明確...如果我不幫忙,真的放不下。」

這些故事中,最無力的從來不是暴力本身,而是那些選擇袖手旁觀的沉默。因為他們「不想惹事」、「不好說破」、「相信制度」,才讓加害者屢次逃脫,讓受害孩子反覆被迫學會忍耐。這些不作為的角色,才是暴力最堅實的溫床。

奪牌治百病? 問題出在「選擇性忽視問題」

在一般人眼中,體育班是一群運動表現出眾的學生,揮灑汗水朝目標邁進。但在學術與實務的觀察者眼裡,其中的權力運作遠比外界想像複雜。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退休教授劉淑瓊直言:「體育班中的暴力,特別是性暴力,一直都很隱晦,沒有被放到檯面上來檢視。」她甚至認為,「它」從未被攤開檢視的原因,就是這個體制本身是為了維持「不被看見」而設計的。

制度不曾教會孩子:有能力說「不」也是一種權利

「台灣的體育運動系統是極為特殊的權力結構,當中人際關係非常獨特。我認為是權力極度不對等的狀態,甚至是全方位的權力控制:教練掌握的權力,遠超一般人想像。」劉淑瓊觀察到,在此結構中,學生與教練關係常超越「師生指導」,進入依附關係。這種依附,包含身體的聽從與模仿,心理的依賴,情感的信任,社交圈的連結,乃至未來升學與生涯的投資。

▲許多學校與體育單位將教練視為競技成績的希望,一旦教練能帶隊奪牌,其他問題就被選擇性忽視。(圖經變色處理/記者林緯平攝)

「這樣的依附如果健康,是支持孩子成長的重要力量;一旦信任被濫用,就是最深層的傷害。」劉淑瓊強調,許多孩子即使內心隱約感受不對勁,也因全方位依賴無法即時脫離。他們怕失去機會、被隊友排擠、被標籤「不服從」,而這些壓力往往來自最信任的大人:「教練」本身。

這解釋了運動隊伍中受害者常選擇噤聲的原因。他們不是沒有感覺,而是無法分辨「權威引導」與「操控侵害」的界線。他們不是不想逃,而是逃無可逃。

體育運動中的權力關係已超越指令與執行層面,滲透進孩子的每個選擇與判斷,從何時起床、飲食、參賽,到能否進入理想大學。孩子選擇順從不只是畏懼權威,更因這套制度從未教導他們:有能力說「不」也是種權利。

「只要成績,不問過程」 大人們的忽視與沈默

這種畸形的權力結構並非自然生成,而是體制默許的結果。台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徐正賢指出,學校常會將教練的行為視為「個別風格」,忽略建立明確的監督機制,「只要能帶隊奪牌,其他問題就被選擇性忽視。」在這樣的環境中,競技成績成了壓倒一切的免責牌。

體育運動行政單位與教育系統間的責任模糊,學生長期處於無人聞問的空窗。徐正賢觀察,不少教練在踏入教學現場後,開始不自覺帶入自己學生運動員時期的經歷,重演當時接收的教練樣貌;從被訓練者轉為複製暴力與服從的實踐者,「這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制度性的文化複製。」

他指出,教練從學生、助理一路升任,升遷與傳承幾乎完全依附體制內部運作,「系統生產系統內的人」,導致外部觀點無從進入、監督失靈,也造成既有訓練邏輯與權力結構不斷強化。學生成了此結構中最無力的角色。他們明白,順從教練指令就有出場與升學機會,反之則可能被邊緣化,「教練說的就是對的,不聽話就是不守紀律、會被懲罰。」這觀念不僅內化於學生,也滲透至家長與學校,成為默認的教育邏輯。

不當訓練的界線? 心理師:難認定

教育部校園性平調查專業人才何冠瑩諮商心理師指出,處理體育運動隊伍霸凌案件時,最棘手的挑戰是區分「正常訓練」與「不當體罰」。她表示,教練常以專業權威為由,辯稱投訴中的暴力僅是訓練一部分,例如面對質疑回應:「這哪是霸凌?只是學生太敏感。」這讓調查陷入困境。

何冠瑩分享,處理一般校園霸凌或性平案件時,一般教師行為界線相對明確,但體育運動隊伍特殊環境需更細緻的判斷標準。「因訓練基準不同,必須仰賴具運動專長的調查委員才能釐清全貌,」她說。

▲「教練說的就是對的,不聽話就是不守紀律、會被懲罰。」這種「服從」與「權威」的價值觀,內化於學生,也內化於家長與校方。(圖片經變色處理/資料照)

她曾參與國中體育班霸凌調查,起因是教練要求學生一次跳繩1500下,遭質疑為體罰。經專業評估發現,一般國中生合理範圍為500至1000下,教練額外要求的500下仍屬可接受的強化訓練,非體罰。這結果讓何冠瑩感嘆:「這樣的訓練強度遠超我們想像,凸顯運動場域的獨特性。」

至於如何判斷體育班霸凌是否成立?何冠瑩指出,關鍵在受害者是否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症狀。她解釋,調查人員會觀察學生是否因特定事件產生身心創傷,如回到訓練場表現強烈恐懼,甚至無法入場參與訓練;或僅談及相關話題就出現顫抖、焦慮等反應。

「我曾處理嚴重案例,」何冠瑩回憶,「有學生談及事件時幾乎立刻陷入恐懼,無法繼續對話,甚至完全拒絕返回訓練場,導致運動生涯被迫中斷。」她指出,當學生出現這些症狀,且無其他病史或早期霸凌經歷時,調查通常認定該事件已對學生身心造成顯著傷害,足以構成霸凌。「這樣的創傷反應,是我們判斷事件嚴重性的重要指標。」

校方抽離與推諉 實質架空孩子的申訴權利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觀察到,許多學校對運動隊伍或體育班的管理態度極為被動,長期選擇性不介入、不監督。她說:「我一直思考一個問題。教練經常把球隊當作私人領地,像在『屯田』,在那塊土地上自行開墾、經營與主導。」這情況,在她多年處理校園事件經驗中屢見不鮮。

馮喬蘭指出,不少校方抱持著一種態度默認運動隊伍屬於體育班或特定教練專屬」,以致於當問題發生時,學校常以「那是教練的事」來回應,「校長說不知情、主任表示不了解,但究竟是真不知,還是早已默認『責任歸屬教練』」?

「這樣一來,孩子就沒有一個可以對話的對象。」馮喬蘭說。校方的抽離與推諉,使學生找不到師長回應,實質架空了孩子的申訴權利。

▲台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徐正賢觀察,不少教練在踏入教學現場後,不自覺帶入自己學生運動員時期的經歷。(圖/記者潘姿吟攝)

▲馮喬蘭指出,運動隊伍內部是封閉的權力共同體,造成系統性的集體沈默。孩子見大人選擇不處理,也學會沈默。(圖/記者潘姿吟攝)

馮喬蘭進一步指出,孩子在這樣的體制中,早早學會「服從才有出路」;久而久之,培養出一批從不質疑權威的學生,然後送進下一輪體系,變成下一代教練、管理者、制度執行者。這是一套封閉且自我繁殖的制度,缺乏外部視角與多元價值,最終形成封閉的文化與權力結構。

箝制! 孩子不是不想逃 而是逃無可逃

當孩子遭遇言語羞辱或行為侵害,社會常先質疑:「為何不說?」馮喬蘭提醒,這問題本身忽視了權力不對等下的現實:說出口的代價,遠高於沈默。她指出,在封閉的體育運動圈內,學生一旦選擇對抗權威,可能立刻被貼上「製造麻煩」、「帶壞風氣」的標籤,甚至被排擠、邊緣化,連比賽與升學機會都可能遭剝奪。

更何況,多數孩子並不知道那些讓自己不舒服的行為「不正常」。在訓練場上,權威被視為正當,久而久之,他們學會了懷疑自己,甚至合理化被侵犯的經驗。

馮喬蘭強調:「我們不能期待一個沒有被好好對待過的孩子,在權威面前能自信地說出拒絕。」正因為沒有大人站出來劃出界線、示範反抗,他們才會誤以為一切都是正常、是應該接受的。

打開出口 需要整個社會共同選擇

劉淑瓊說:「真正讓不正義延續的,是沉默的大人。」她觀察到,學校、行政主管、家長,甚至其他教職員,往往因怕破壞升學成績、比賽榮譽,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徐正賢也呼應:「大家都知道問題存在,只是沒人願意動搖現狀。」主要是現實問題,他說:「在升學壓力與奪牌至上的觀念主導下,許多家長即使心存懷疑,也寧可忍氣吞聲,不願對抗教練,只因『孩子的未來就在這條路上』,一旦事件爆發,有些群體的反應不是檢討加害者,而是責怪受害者家長:『為什麼要搞事情?』

這造就了系統性的集體沈默。孩子見大人選擇不處理,也學會沈默;他們知道說了不會被保護,只會被犧牲。馮喬蘭形容,運動隊伍內部是封閉的權力共同體。孩子踏入隊伍那刻起,就被要求「適應規則」,而這套規則核心不是技術,不是努力,而是「聽話」。

要讓孩子敢說話,絕不是靠個別案處理就能解決。馮喬蘭與徐正賢不約而同提到,亟需建立獨立於學校與教練之外的第3方監督機制,並重建家長、學校與教練之間的平等參與與資訊透明。讓說出來的孩子,不再被犧牲;讓選擇站出來的大人,不再孤單。

劉淑瓊則強調,首要任務是翻轉「服從才是好選手」的迷思。讓孩子知道,拒絕不合理命令、保護自己,不是背叛,而是勇氣。

改變的可能方向:從鞏固「關係網絡」開始

孩子們年紀還小,仍在學習如何分辨信任與依賴,更不懂得權力也可能以「關懷」為名現身。一旦異樣出現,他們往往無法立刻說出口,更難被大人理解。北投立農國小擊劍隊女童B的遭遇,就是這樣一個縮影。她曾低聲說過「不要」,也曾透過訊息表達抗拒,換來的卻是更多包裹著「好意」的侵犯。她不知道該怎麼辦,也無處可逃。

更令人心疼的是,當孩子回家後,她們的語言已被壓縮成自我保護的碎片。「教練對我很好」「只是開玩笑啦」「沒什麼啦,沒事啦」,這些話如同緊閉的門,將真正的求救聲埋藏在內

而當家長準備跨出「吹哨」那一步時,面對的不僅是加害者,還有圍繞「成績」與「榮譽」的同儕壓力。「不要鬧大」「會影響升學」「隊上名聲很重要」的勸阻在家長間流傳。結果是:受害孩子被迫忍耐,想說出真相的家長被勸退。在這張權力網絡中,敢於站出來的家長成為孤島,面對的盡是冷眼與責難。

諮商心理師何冠瑩分析,家長的信任來自於教練的多重角色;既是訓練者,也是輔導者、接送者,甚至自掏腰包或籌措經費。這些行為讓家長心生感激,認為教練「無私付出」,從而淡化其不當行為的嚴重性。當事件爆發,部分家長會以「學生不聽話」或「私人恩怨」,為教練說話:「沒那麼嚴重!整體而言,他還是好教練。」

何冠瑩分享一案例,涉案教練以學生獲得的獎牌與成績為自己辯駁,試圖證明價值。更有校長因教練能帶來招生與校譽,傾向保留涉案教練,形成隱性保護網,助長沉默文化蔓延。

暴力的溫床:「關係系統」失靈與體制的縫隙

體制的失效,從來不是單一惡意的結果。監察院113年彈劾案指出:針對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學生與教練特殊依賴關係、權力不對等社會文化結構,實與普通班學生存在殊異性,監察院促請教育部就學生之身心保護、性平教育應儘速檢討改進。

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表示,這類事件的根本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查詢不適任人員系統」這麼單純,他強調,這是「人因侵害」問題,不是程序出錯,而是整個關係系統出了問題。他進一步說明,風險來源可分為3類:物理性、化學性及人因侵害。前兩者容易察覺與修正,真正難以防範的,是權力結構下的壓迫與控制。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台灣體育運動暴力與性侵案常見長期、跨多年、多名受害者案件,有些早在十幾二十年前即有人知情卻未曝光,這代表關係網絡的失靈。(圖/記者潘姿吟攝)

「一個孩子受害,身邊絕不可能空無一人。」林佳和舉例指出,許多侵害發生在教練獨自帶隊外宿時,「為什麼是教練單獨帶隊?隊友、家長、助教、行政人員,甚至教育主管機關,都在哪裡?這些原該形成的保護網絡,從一開始就失靈了。」

林指出,台灣的體育運動暴力與性侵案件中,不乏長期、跨多年、多名受害者的案例。有些早在十幾二十年前就有人知情,卻遲至多年後才曝光。「這代表這張關係網從未真正啟動。」幾乎所有受害事件回顧時都能找到明確前兆:教練過度掌控學生行程、私下聯繫、要求單獨相處等。「孩子一定有反應,可能回家提過,但沒人當真、沒人接住。」

在林佳和看來,台灣最大的制度漏洞是缺乏「獨立的監督機制」。他指出,歐美國家多已設立「兒童人權專員」,此角色獨立於學校體系,由第三方外聘專業人員擔任。孩子可直接投訴,經專責單位直通主管機關,繞過中途可能阻礙通報路徑的既定結構。

性平會議,只是一場「快點開完」的儀式?

那麼,若孩子感到不適、家長對教練行為有疑慮,難道不能透過學校的性平機制申訴嗎?一位身為國小老師性平委員張老師,道出了制度現場的赤裸寫照:「開會的人,常常不太清楚實際情況。」即使學校有邀請外部委員參與,但多數與會者對案件的理解,僅止於會議當天的簡略文字敘述,沒有人主動詳述細節。

「不說清楚的理由就都推托『案件敏感』,最後在來龍去脈交代不清的情況下,整場會議像一個例行流程,來開個會、簽名、趕快結束。」張老師坦言:「我們只是一群被指派開會的人頭,不一定具備性平專業背景,大家多數只想快點回去上課。」她提到,有時候只要會議中有人帶風向,整個處理方向就會翻盤

會議中,當有人提出質疑、追問細節,反而容易被標籤為「愛多管閒事」而遭到排擠,「造成有些人想幫,但最後也只能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為沒人想背責任。」於是,制度淪為一張例行公文,真正的問題就這麼被輕輕帶過。

強化法律保障 修補體制漏洞

在體育運動場域中的「權勢關係」的判斷上,張睿紘提醒,只要實質掌控選手的訓練資源、參賽資格或評分標準,就可能構成權勢性騷擾或權勢霸凌。當受害者面對這些侵害時,應在確保自身安全後,盡速報警,並保存衣物、通訊紀錄、驗傷或醫療證明、心理諮商等相關證據;此外,也可依法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甚至追究雇主的連帶責任。

張睿紘進一步指出,目前法規最大的盲點,在於存在許多「責任模糊地帶」,尤其未涵蓋非校園、非正式聘僱的訓練環境。對此,他提出「環、外、道路」4字訣,作為修法參考方向:

• 環境:擴大法規適用範圍,涵蓋所有非學校、非職場的訓練機構,包括私人運動中心與俱樂部。

• 外部監督:建立獨立申訴機制,強制納入法律、性平等外部專家,加強運動員法律教育,並推動全國性教練「黑名單制度」。

• 道路:打破體育運動圈封閉文化,降低運動員因害怕遭報復而不敢舉報的風險,提供匿名舉報的管道,並建立查核機制。

▲律師張睿紘指出,目前法規最大的盲點,在於存在許多「責任模糊地帶」。(圖/記者潘姿吟攝)

▲立委張雅琳指出,目前中央各個部會與各縣市的不適任人員資訊缺乏整合。(圖/記者潘姿吟攝)

張雅琳從陳情案中觀察到,台灣體制常淪為「師師相護」,許多案件無法揭露處理。即使輔導老師也多屬學校編制,難以制衡,「常見拖很久,才把加害人和受害人分開,但已造成更深傷害。」這種制度性冷漠,造成「不適任人員通報系統」效用有限。目前只能限制教練在學校或協會任教,無法規範私人俱樂部、社區運動隊伍、健身房等場域,加上運動教練無執照強制規範,遭通報者仍可能轉換身份重返訓練場。

張雅琳指出,目前各縣市社會局雖有不適任人員名單供查詢,但這機制仍有明顯不足:「很多時候,判刑必須等到最終結果出來才會被正式揭露。而訴訟時間往往曠日費時,這漫長過程中,家長根本不知道教練涉及相關案件,只能依靠信任或口耳相傳。」

此外,她強調現行資訊嚴重缺乏整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公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名單,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則公告「違反幼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人員,各部會各自為政,家長無法從單一平台完整掌握可能危害兒少的加害人資訊,「我們需要建立一套統一的公告機制和透明平台」她主張,「就如同兒少性剝削加害人會公告名單一樣,涉及不當對待兒少的問題教練也應該有類似的公開制度。」

從控制到保護 重建運動場域的價值

林佳和強調,法規應明確定義「哪些行為不能擔任哪些職務」及「禁止進入哪些場域」,「不能只禁止問題教練任教,卻讓他以防護員身份繼續接觸隊伍。」但他提醒,因涉及職業自由,規範必須精準,像是「有計畫接觸未成年」的範圍,不能模糊一刀切。

馮喬蘭也提醒,體育運動界改革不能停留在技術層面的制度修補,這是一場價值的重建,「我們要集體拒絕把『忍耐』當美德、把『服從』當忠誠的教條,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為孩子鬆開那張無聲的網。」體育運動的本質,應該是培養獨立思考、團隊合作與自我突破的精神,而非服從與控制的訓練場。

林佳和總結,「我們無法讓壞教練永不出現或孩子永不受害,但可以設計有效的制度,讓其他人在關鍵時刻發聲行動,並做好前期預防。」關鍵是讓「關係網絡」中的每個角色都發揮作用、負起責任,「一個孩子的成長需要整個村莊;那麼,一個孩子的受害,也應是整個村莊的責任。」守護下一代的安全與尊嚴,不該是單打獨鬥的勇舉,而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

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從被動防堵到主動預防

根據衛福部統計,18歲以下的性侵害被害人中,有6成是兒少,每年約有5,000名孩子遭受性侵害,其中8成的加害者是孩子認識的人,暴力受害的兒少就更多了。他們可能是家人、親戚,也可能是學校老師、才藝老師、運動教練,或寒暑假營隊裡看似親切的帶隊人員,正因為是「熟人」,也才更容易取得孩子的信任與靠近的機會。

在現行制度中,對這些與兒童密切互動的工作者,卻幾乎沒有一套橫跨各場域的查核與揭露機制。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目前也沒有一個讓家長能主動查詢教練或老師背景的平台,「即使教練曾有兩度性侵前科,被法院判刑,協會也沒有即時撤照,家長仍完全不知情。」她舉例,有暴力對待或性侵紀錄的教練,仍能換地方、換名字、換身份,持續接觸孩子。

「應該比照澳洲的『兒童工作證』(WWCC)制度,不論是志工、助教、教練或家教,只要與兒童有密切接觸的工作者,都需經過背景查核,並取得許可證才可以從事相關工作。」她說明,澳洲的「兒童工作證」制度由政府統一審核,定期檢查背景資料,並可串聯警方、司法、社政等資料庫,即時更新是否有違法紀錄;若發現不當行為,該證可立即撤銷,防止加害者跨機構、換身份重返工作場域。

立法委員張雅琳支持將此制度納入台灣法制。她指出,2023年性侵害通報中,有55%的受害者是兒少,其中172件的加害者身分為: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學校教師、安親班老師、營隊志工等。這些角色橫跨正式與非正式場域,「兒童工作證」的制度能彌補教育與社政、運動與才藝體系之間的斷裂,提供一套「只要要接觸孩子就須查核」的安全防線

馮喬蘭呼籲,政府應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時明文納入兒童工作證制度,不僅強化查驗與公告機制,也能讓家長在選擇時有一個信賴依據:「讓工作者主動舉證,讓父母能安心選擇,才是真正保障孩子安全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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