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潮持續延燒!根據最新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已有 31 位國民黨籍立委罷免案成功突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二階段連署門檻,包括台北羅智強、王鴻薇、李彥秀、徐巧芯、賴士葆;新北葉元之、廖先翔、洪孟楷、羅明才、張智倫、林德福;桃園涂權吉、牛煦庭、魯明哲、萬美玲、邱若華、呂玉玲;台中廖偉翔、羅廷瑋、黃健豪、江啟臣、顏寬恒、楊瓊瓔;新竹市鄭正鈐、新竹縣林思銘;南投游顥、馬文君;雲林丁學忠;花蓮傅崐萁;台東黃建賓;基隆林沛祥。
未通過連署門檻為:新竹縣徐欣瑩;苗栗縣邱鎮軍、陳超明;彰化縣謝衣鳳。
至於綠委的部分,罷免綠委陳瑩、伍麗華的二階連署書,並未在5月31日截止日送至選務機關,依法中選會不予受理。
罷免新北綠委蘇巧慧、吳琪銘二階連署書未達標,罷團6月5日宣布不送件;罷免綠委何欣純、蔡其昌民團5日表示,因團隊內多位志工被司法單位約談,引發恐慌效應,經討論後,決定暫緩罷免行動;台北士林北投綠委吳思瑤罷免案,因領銜人張克晉退出,遭北市選委會拒收;中正萬華吳沛憶罷免案,送件19831份,不足法定門檻23392,所以連署失敗。
6月8日是罷免板橋西區張宏陸二階送件截止日,依法定最低門檻為2萬2202件。罷團「走投無陸」發言人吳禹辰稍早宣布,因未達安全門檻,經討論決議不送件。
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委謝龍介9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南罷免立委林俊憲、王定宇的二階連署未達法定門檻,所以不送件 。由民間團體「高雄雙霸劫」發動起的罷免民進黨立委黃捷與許智傑行動,1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罷免黃捷仍短缺3400份連署書,罷免許智傑則尚短缺約5700份,兩案皆未能達到法定門檻,所以決定不送件。
罷免民進黨宜蘭立委陳俊宇的罷團6月23日宣布罷免失敗,因多方因素考量,決定不將罷免案連署表格送件。
罷免民進黨立委李坤城案領銜人宋建樑23日下午受訪宣布,團隊有辦法讓連署數量達標,可是經綜合考量,最後結果就是不送件,另外還有一個考量,就算李坤城被罷免,對整體政局也沒有什麼影響,就算他們這次真的送件了,大概也會是要補件的,那就不勞民傷財了。這份名單將持續不斷更新。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台灣現行罷免公職人員須依規定程序進行,歷經提議、連署及投票三大階段,並設有相應門檻,確保罷免程序具正當性與穩定性。
一、提議階段:須由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的提議人提出,提案時需檢附罷免理由書及提議人名冊,並由領銜人統籌申請。若提議人名冊經查對後人數不足,可補提一次。
二、連署階段:領銜人需於60天內完成徵求選舉人總數10%以上的連署,然後由選舉委員會查對資格。選委會收到罷免連署名冊後,於40天內查對連署人名冊。
經查對後,如不足規定人數,由選舉委員會通知提議人之領銜人於十日內補提,屆期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選舉委員會應為罷免案不成立之宣告;連署人數符合規定者,選舉委員會應為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三、答辯階段:罷免案宣告成立後,應將罷免理由書副本送交被罷免人,於10日內提出答辯書。選舉委員會應於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期間屆滿後五日內,公告罷免投票日期及投票起、止時間。
四、投票階段:投票日須於罷免案成立後20日至60日內辦理。根據規定,罷免案須同時符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及「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兩項門檻,始得通過。
五、補選階段: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應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職務。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四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而依規定應辦理補選者,應自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資料來源為罷免團體提供,無收件資訊代表尚無相關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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