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融資租賃公司長年被視為金融體系之外的「補位機制」:當民眾或中小企業無法達到銀行授信門檻時,這類業者提供了另一條資金取得的管道,也因此常被賦予「滿足市場需求」、「減少地下錢莊氾濫」的正面功能。監察院的調查也未否認,融資租賃確實有其存在的現實基礎,但問題也正出在這種「有其必要」的模糊地帶。

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點出一個警訊。依照現行制度,融資租賃公司多是依《公司法》登記成立的一般公司,並非特許金融業,原則上不得吸收社會大眾資金,理應以自有資金承擔放貸風險。只是,當這類業者一方面不受完整金融法規監理,另一方面卻能透過銀行取得低成本資金,再將資金轉手提供給信用條件較差、議價能力較弱的借款人,整個產業便逐漸浮現一種高度爭議的套利結構。

未被正式定義的產業 卻已形成龐大市場

根據金管會統計資料,上市櫃融資租賃公司有4家,金融機構轉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有17家,加入租賃公會者有39家;若再從經濟部資料來看,截至2024年7月底,營業中的金融租賃及其他民間融資業者已達245家,而全國實際經營融資業務的公司更超過6,800家。這意味著,融資業務早已不是邊陲市場,而是大量滲透在消費金融與民間借貸現場的龐大網絡。

值得注意的是,本專題討論的問題,並不僅限於狹義的上市融資租賃公司,而是包含其外圍延伸出的民間融資、代辦仲介與灰色放貸產業鏈。這個市場近年快速擴張,尤其集中在商品買賣分期付款、應收帳款買賣與資金貸與等業務。

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資料顯示,3家上市融資租賃公司中,商品買賣分期付款約占3成,應收帳款買賣約占4成;若以業務規模來看,3家公司合計自108年的4,001.51億元,增加到112年的6,690.95億元,成長幅度驚人。

制度養出套利空間 公股銀行低利資金撐起高利差的放貸生意

真正讓外界高度警覺的,不只是融資租賃市場變大,而是它背後的資金來源。監察院調查發現,37家本國銀行對融資租賃公司的放款,從108年底的1,504.09億元,增加到112年底的2,732.84億元,4年間成長超過8成。更值得注意的是,110年底到111年底之間,一年的放款金額就暴增超過750億元,增幅逾4成。

在這波資金擴張中,公股銀行扮演了關鍵角色。108年至112年間,8家公股銀行對融資租賃業的放款,從318.46億元增加至1,288.43億元,4年大增超過900億元,成長逾3倍;相較之下,民營銀行同期僅從1,185.63億元增加到1,444.41億元,增幅約22%。也就是說,推升融資租賃業資金規模的,不全然是市場需求,更包含公股銀行明顯積極的資金供應。

問題在於,公股銀行不僅放得多,利率還相對低。監察院調查指出,主要放款銀行對融資租賃業者的放款利率,自108年起約落在1.24%至3.54%,到113年4月則升至2.17%至4.42%。但其中公股銀行的利率明顯低於民營銀行,部分公股銀行甚至曾出現1.13%至2.76%之間的低利放款。換言之,融資租賃公司以接近銀行等級的低成本借入資金,另一面則向信用風險較高的客群,以遠高於銀行的成本放貸,利差自然被大幅拉開。

這也是外界質疑的核心之一:當融資租賃公司大量依賴公股銀行,以社會存款作為低成本資金來源,原本應由業者自行承擔的風險紀律,便出現鬆動。這種建立在公共資金基礎上的高利差模式,被批評帶有暴利色彩,並可能誘發不當推銷、鼓勵民眾過度消費,進一步對社會風氣造成負面影響。對此,監察院直接下重話:「從事無本生意,有違公平原則。」同時,對財政部提起糾正,函請行政院檢討改進,也請立法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加以處理。

從資金融通,變成「過度消費推手」?

如果資金只流向生產性用途,爭議或許還沒那麼大。但近年融資租賃公司積極發展中古車貸款、BNPL(先買後付)、手機分期、商品貸款、零卡分期等模式,已引發過度消費的疑慮。當業者將原本用於補足融資缺口的功能,逐步轉向刺激消費、擴張放貸市場,整個產業的社會角色便開始改變。

尤其在資訊不對稱,以及弱勢借款人保護不足的情況下,融資商品往往不只是「借錢」,而是包裝成看似輕鬆、低門檻、快速取得的消費工具。對消費者而言,真正要付出的不會只有表面上的分期金額,可能還包含遲延利息、違約金、手續費及各種隱藏成本。例如,向違約客戶同時收取16%遲延利息與違約金,雖然租賃公會自律規範已明定不得併收,但若業者不是公會會員,規範便難以發生作用。

債務如何被製造出來?

如果只看表面,這些借貸看起來再正常不過;手機分期、商品貸款、零卡分期、信用卡套現、BNPL等,被包裝成「金融科技」、「消費金融」或「資金週轉服務」,在網路廣告、社群媒體與通訊軟體裡大量出現。但在債務受害者的故事背後,一條完整的產業鏈逐漸浮現。從廣告投放、代辦仲介、融資公司到金主資金,每一個環節都有人牟利;有人專門替借款人「包裝資料」,有人設計複雜的商品買賣流程,讓借貸看起來像合法交易;也有人在詐騙案件發生後,迅速提供「補洞資金」,讓受害者在恐慌中簽下更高利率的合約。

疫情期間,「借錢變成簡單的手機操作」,對許多當事人而言,直到債務爆炸之前,他們都以為自己只是做了一次普通的消費。當借貸被包裝成商品交易,許多當事人直到債務惡化前,都未必意識到自己已進入高成本借貸關係。

疫情經濟催化「線上借貸」普及 3成求助者陷新型債務困境

疫情是否引爆了台灣的新型債務危機?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給出明確判斷:「我覺得有!」他表示,雖然難以斷言兩者具「直接」因果關係,但疫情爆發後,融資需求與債務困境明顯增加,許多原本就處於經濟邊緣的家庭,在疫情衝擊下財務壓力劇增,「以我觀察,100個人中,至少有2到3成因此陷入困境。」

但除了借款人本身的急迫處境,整體社會環境也為新型債務的擴張提供了溫床。吳宗昇觀察,疫情催化數位生活普及,不少融資公司趁勢轉往網路平台,從廣告推播、申請、審核到撥款,一條龍流程都可在螢幕前完成,「借錢變得前所未有地簡便,也更容易忽略風險。」而「方便」背後的風險,也在疫情期間悄然擴大。

這樣的趨勢,也明顯反映在第一線社福工作現場。長期投入債務救援的李姓社工提出數據指出,自110年起,新型債務在求助案件中占比已來到3成。傳統債務如投資失利、經商失敗仍存在,但更多新型債務個案來自日常入不敷出、網路詐騙,或「萬物皆可貸」的消費貸款。

 

       

吳宗昇進一步說明,新興融資工具如BNPL、信用卡換現金等操作蔚為風潮。以信用卡換現為例,只要提供卡號與安全碼,業者就能協助「刷卡變現」,但未入帳的款項先扣除15%至28%手續費,加計保險與服務費,實拿金額往往不到原借款額的一半。

吳宗昇指出,這樣的借貸操作,背後其實是一條完整的產業鏈,由融資業者與所謂「代辦」所組成。他們鎖定信用紀錄空白或瑕疵的弱勢族群,甚至提供「手把手教學」,教人如何偽造資料、利用信用卡套現,再從中抽取高額費用。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律師說明,這類操作的共同特徵,是刻意規避《民法》第205條所設16%利率上限,以名目繁多的費用提前扣款,導致借款人實拿金額嚴重縮水,卻須負擔遠高於本金的總還款額,「例如,借款30萬元,實際僅拿到10萬元,卻得償還高達48萬元。」更令人憂心的是,整個流程極其簡便,只需午休片刻、一通電話或一次線上對話就能完成。

 

從地下錢莊到地上融資 黑白金流正在共生

事實上,這類借貸行為在台灣並不陌生。過去,地下金融早有其完整運作邏輯,錢莊四處可見,背後是一群「非典型存錢」的金主。他們手握現金,嫌銀行利息太低、股市風險太高,轉而將資金投入錢莊,以換取更高報酬。「行話叫做『放角仔』,比定存好賺多了!」高姓記帳士指出,當中不乏穩定收入者,包括公務員、科技業工程師等。

當時,錢莊隱身在社會角落,金主與放款人之間各取所需、都在陰影中操作。中部本省掛兄弟、如今已是更生人的李先生說得直接:「金主出錢,錢莊出力,雙方各取所需。」如今,傳統錢莊式微,金主的投資選擇變多,不再執著「放角仔」。而過去見不得光的地下放貸模式,有些則透過公司登記,成為掛牌營業的「融資公司」,讓高風險借貸行為更難一眼辨識。

▲中部本省掛兄弟、如今是更生人的李先生說,金主與錢莊之間,一邊出錢、一邊出力,雙方各取所需。

▲高姓記帳士說,台灣的地下金流市場的傳統金主,選擇將資金投入錢莊,以換取高於銀行的利息回報。

更關鍵的變化,在於資金來源已不再是過去的民間富戶。在這樣的變局中,金主與操盤手的界線越來越模糊。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警告,整個地下金融生態,正加速滑向失控的混沌局面,白道與黑道、合法與非法、平台與放貸人之間的界線,逐漸消失。

李先生指出,現在這些融資公司背後的金主,「換成銀行,或像中租、和潤那種上市櫃大公司。」高姓記帳士則形容,這就像「金融二房東、三房東」,資金經過層層斷點、層層分潤,最終流向高風險借貸市場。吳宗昇也指出,最上游的融資公司常以極低的成本向銀行取得大筆資金,再透過層層轉手與包裹,一路導向終端借款人。

也因此,今天的新型債務並不是憑空冒出來的全新市場,而是過去地下金融邏輯在數位化、公司化與商品化包裝下的延伸。它不再總是以一間街角錢莊、一本手抄帳本的形式出現,而是可能透過LINE對話、貸款APP、購物分期或看似正常的商品買賣契約,悄悄進入一個人的生活。

灰色資本崛起:新型融資業與詐騙鏈共振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條製債鏈與詐騙產業鏈正逐漸產生共振。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將此種現象定義為「詐騙驅動借貸」:先透過情感、交友或投資詐騙,讓受害者背上債務,再將其導流到融資公司申請「補洞資金」,受害者不僅被騙一次,還被迫進入另一層高成本借貸。這類案件在實務上愈來愈常見,也使借貸不再只是單純的財務問題,而是與詐騙、代辦與灰色中介互相牽連的複合型風險。

另一類常見操作則是「假買賣、真借貸」。表面上,借款人是購買手機、機車、汽車或其他商品,實際上卻只是透過虛構買賣流程套取現金。借款人往往沒有真正見過商品,或商品只是過水拍照、旋即被業者開走;但在契約上,卻已成立一筆完整債務。對許多受害者而言,直到催款與違約責任層層浮現,才發現自己並不是做了一次普通消費,而是簽下了一份高成本借貸契約。

最極端的現實,則是人口販運與車手吸收的蔓延。吳宗昇指出,近幾年被騙出國從事詐騙的「豬仔」,約有2成與債務壓力有關;林永頌也提到,另一些還不起債的年輕人與弱勢者,最後則被吸收成為車手。當融資公司、代辦業者與詐騙集團形成「一條龍」,最初只是一筆想用來周轉、補洞或求生的借款,最後卻可能把一個人推向更深的失控邊緣。

從低成本資金、商品包裝、代辦導流,到詐騙補洞與假買賣真借貸,這些看似零散的借貸形式,實際上已連成一條高度成熟的製債鏈。對許多借款人來說,真正可怕的不是單一一筆貸款,而是在不知不覺中,被一步步送進更難脫身的債務關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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