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閹割
「這是我的職責,罪犯是根據法院的判決來到這裡的,我不會有任何情緒,我的職責是必須存在而且絕對正確的!必須以這樣的方式阻止這些人...」
該州眾議院議員提出「House Bill 379」法案,規定年滿21歲、騷擾過13歲以下兒童的性犯罪者,除法律規定的刑罰之外,還必須經過化學閹割,否則不得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