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音樂實習生!條件寫「得過葛萊美、金曲獎者優先」 網笑死:日薪開5百元

公司徵才時,想招到有經驗且全能的員工難免,但如果要求過了頭就會成為笑話,一名中國網友分享奇葩徵才,成都一家公司想招聘音樂實習生,內容寫「得過金曲獎和葛萊美獎項者優先考慮」。

▲圖/取自unsplash,下同
 

中國一名網友在小紅書分享奇葩徵才,成都新會展中心在求職網上想招聘在校/應屆畢業、本科的音樂實習生,日薪為100~120元(約新台幣450~530元),要求溝通能力強、熱愛音樂,希望身邊有音樂人資源,最好自己就是音樂人,此外還要具備網路思維,做事認真細心負責、學習能力強、文字表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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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還列出了加分項,具備剪輯、攝影、較強文字表達能力、有新媒體經驗者優先,最後一條更寫著獲得過金曲獎和葛萊美獎項者優先考慮,原PO吐槽:「得過葛萊美、金曲獎的一個月只值3000元啊!」

許多網友看了都笑翻:

「周杰倫來了只能給80」
「今天就算是泰勒絲她來也只能拿120/天」
「回樓上,不行捏,她不是應屆生!」

▲圖/翻攝自Twitter@Taylor Sw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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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HR真是越來越敢寫了」
「甚至還是實習崗,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曾經面試過一個攝影崗位,他們說想找一個拿過國際大獎的攝影仔,工資只給3K」
「五月天的五個人去了也只能做助理」
「招聘一個會音樂的打雜人」
「所以這份工作和音樂有什麼關係」
「這波HR在大氣層,他在叫你快逃」
「HR:反正寫寫不犯法」
「全世界的職業都需要會」
「招聘要求造火箭,入職工作擰螺絲」

HR這條件真的是很敢開啊笑死,周董都沒得過葛萊美呢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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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