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臨停給乘客購物」要計價嗎? 司機曝內心話:報酬率太低

酸酸們知道搭乘計程車,當中計算跳錶是以什麼為基準嗎?若途中想要下車買東西,應該要怎麼算價格呢?

原PO在臉書社團《爆系知識家》中發文,她表示要帶孩子從高鐵左營站,一路搭乘計程車到屏東,但是途中想要請司機暫時停車,讓她下車購買小孩的生活用品。如此一來,司機是否會繼續跳錶,還是可以另請他暫時停止算錢,事後再多給一點?

網友紛紛給予意見表示: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坐過一次,停車有繼續算」、「讓表繼續跳啊,停了就要下車了」、「車子停下來時錶還是會跳,錢也照收,並不會因為停下來而不收費,除非司機熄火等…不然照跳不誤」、「表照跳,妳慢慢逛,他會等妳的」

事實上,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官網公告,現今搭乘計程車,每1.5公里為基本起跳價85元,續跳每250公尺5元,而如文中所說的暫時停車則為「延遲計時」,因時速在5公里以下,是設計給等紅燈時所用,每3分鐘加5元,因此就算是司機等人,還是可以繼續算費用的。

對此,有名網友也專業回應,因為車子靜態計時的費用太低了,臨停地方未必是白線,冒著被檢舉的風險等人不划算,若是3-5分鐘還可以,但不要把方便當理所當然就好。因此這樣的要求,通常要看司機本人願不願意,民眾暫時停車是因為要進到賣場逛街,那建議結束後再另行攔車。

via FACEBOOK高雄市政府交通區官網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