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智社│想偽造中獎發票? 別傻了!國稅局先在發票上動過手腳

最近9-10月份的發票開獎了,忽然想起小時候一直疑惑,為什麼那麼多間超商,卻用「統一」超商當名字?而不是全家或是萊爾富發票啊(請原諒小時候的愚蠢天真)。

一、統一發票的名字

首先先正名,統一發票跟統一集團還有統一超商沒有關係喔哈哈哈(開個玩笑)。統一發票的定義是指中華民國各種營利機構(包含一般公司、商號與公家事業機構)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給消費者後,營業人與買受人雙方分別保存與收執的制式憑證。

至於「統一發票」名稱的來由,是因為該憑證上必須記載開立者的營利機構統一編號,因而得名。
而大家如果出國時可能會發現,並不是每個國家消費完都會拿到發票,有些只是消費明細或收據,那為什麼台灣是少數有發票還能兌獎的國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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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統一發票的來由

統一發票制度創始於1950年,構想來自於時任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廳長任顯群(他在台灣推動統一發票與愛國獎券,被譽為「台灣統一發票之父」)。


(順帶一提,任顯群的第二個老婆是京劇名家顧正秋喔!)

因為當時台灣逃漏稅問題嚴重,因此利用拿發票能兌獎的方式,藉由民眾中獎預期心理,要求開立發票,達到防止商家逃稅、增加國庫稅收的功能,從1988年至今,統一發票開立且將每個月開獎一次的制度改成每兩個月開獎一次制度。而開獎時間為單數月的25日(其實想一想有點悲哀呀,如果大家都能誠實報稅,那政府也不用想這種辦法來徵營業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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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除了載明憑證的流水號碼、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銷售額、課稅別、稅額及總計金額與商店地址之外,還必須記載開立商店的統一編號。該編號乃是該商店於台灣營利事業機構的個別法人身分代號,是一組8位數字。也因為其票據上印製統一編號的特色,該發票才定名為「統一發票」。


(當年台灣第一期的統一發票,感覺跟現在的手寫三聯式發票長的差不多呢)

三、為什麼巷口的麵店不用開發票

大家有沒有想過開發票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呢?為什麼你家巷口的乾麵不用開,金峰滷肉飯卻要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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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節錄自新聞:

國稅局表示,一般國人所認知免用統一發票的標準,為每月銷售額未滿新台幣20萬元,但經財政部核定屬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其銷售額則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限制。

依稅法規定,所謂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是供應大眾消費的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店家。因此部分大眾飲食業者,可不受銷售額達20萬元須使用統一發票的限制,得免用統一發票。

然而,並不是經營上述餐飲業就可免開統一發票,財政部仍有但書。

上述類型餐飲業者如果月營業額已達開立統一發票的標準,又符合下列5種情況,就必須開立統一發票:

一、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例如雲門舞集欸不是是八方雲集或四海遊龍啦哈哈)

二、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

三、透過網路銷售。

四、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

五、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銷售額倍增,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

因此,像「金峰魯肉飯」、「油庫口蚵仔麵線」等人氣店家,仍有開立統一發票。國稅局表示,若經稽徵機關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而拒絕使用的店家,除處以罰鍰外,更可能處以停業處分,並得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事關權益,請相關行業營業人注意,以免受罰。(中央社)


 

題外話:

2010年台灣開始推行電子發票,雖然說是「電子發票」但其實很多人還是會開立實體電子發票,而電子發票的材質是感熱紙(還有防水塗層等複雜成分)也就是說它遇熱會變色,所以無法製成再生紙,因此電子發票不能丟回收喔!現階段的電子發票只能丟一般垃圾。

其實電子發票最終的目的是要推行雲端載具藉此達到真正的無紙化,阿雜今年十月才開始使用載具存發票,真心向大家推薦這個方式,不只中獎會直接通知你(雖然我從沒中過發票),也省去保存發票的麻煩,除了一開始的一些設定比較麻煩之外,後續就便利很多了,而且使用載具還多一個獎項可以兌獎喔!只要在app商店免費下載「雲端發票」即可(不是幫政府業配喔哈哈哈)。

另外再分享一個網友(雜智社的讀者都很知識淵博呢)提供的發票小秘密,請各位仔細看以下圖片,大家來找碴,哪裏怪怪的呢?

你發現了嗎?
不管了我要公布答案了哈哈,其實傳統發票的字樣每一期都會有字少一個筆劃!據說這麼做是為了防偽,預防有心人士偽造中獎發票!


(這張的「份」少了一筆)

(這張則是「月」少了一筆)

你答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