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活該沒人權?美國正值史上最大監獄罷工 囚犯時薪只有台幣6元

文/老派假文青

美國現正進行史上最大規模的監獄罷工事件,從一場地方性監獄暴動擴散成全球焦點。

2018年4月,南卡羅萊納州李氏矯正機構(Lee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發生了一場暴動,造成七名受刑人身亡,是美國二十五年來最嚴重的監獄暴動,這事件蔓延至各州,成為本次全美罷工的導火線。

現在,全美各監獄的囚犯正採取非暴力的手段,以靜坐與絕食表達不滿,從8月21日開始全國監獄抗爭,預計延續到9月9日告一段落──那天是紐約州阿蒂卡監獄暴亂(Attica Prison riot)四十七週年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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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son labor is merely slavery by another name.」
「勞動受刑人,你只是奴隸的別稱。」是這次罷工事件的口號,控訴美國監獄制度的不仁道──囚犯們的待遇如同奴隸,以低廉的工資付出苦力。囚犯們並非反對服勞役,而是希望獲得合理的待遇,以負擔起獄中的必要消費。

對於此事,監獄律師發聲組織(Jailhouse Lawyers Speak)提出匿名聲明,決定冒著遭處罰的風險,呼籲這個監獄罷工事件:「這是個人權議題,囚犯被當動物一樣對待。美國的監獄如同戰場,每天都有囚犯因監獄環境受到傷害,這對某些人來說與死亡無異,我們不該無視他們的遭遇。」


►罷工組織提出的十項要求:
1、改善監獄條件和政策,保護監禁者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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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束監獄奴隸制,支付與法定勞動相同的工資。(本次主要訴求)

3、取消「監獄訴訟改革法」,允許監禁者使用一般申訴管道。

4、撤銷「量刑法案」和「量刑改革法案」,目前在獄中的刑犯才有教化和假釋的可能,任何人都不該被處死或處以無假釋的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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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終結對有色人種的不平等待遇,包括過度指控、從重量刑和拒絕假釋權。
(為了保護南方各州的黑人,不會因為被害者是白人而被剝奪假釋權。)

6、結束有色人種的歧視特別法。

7、沒有囚犯該被貼上暴力的標籤,被拒絕參加〈矯正計畫〉。

8、國家監獄必須有贊助,以提供更多的〈矯正計畫〉。
矯正計畫DRP:Division of Rehabilitative Programs)

9、給予各州囚犯聯邦佩爾助學金申請權。
(聯邦佩爾助學金是美國聯邦政府給予學生的助學金,目前多數的州都沒有開放囚犯申請。根據2014年蘭德公司RAND Corporation的研究指出,每花1美元在懲戒教育上,則節省了5美元來監禁累犯,而提供免費的大學教育給囚犯,可測試「教育」是否能改善獄中行為,並增加出獄後找到工作的可能性,以減少再犯率。)

10、囚犯、審前居留者、前重刑犯都該擁有投票權,所有的聲音都很重要。


▲監獄囚犯示意圖(圖/路透)

放大檢視第二點,美國犯人工資時薪約20美分(約台幣六塊),而美國法定的最低工資是8~15美元。

►囚犯在獄中為何需要用錢?
囚犯在監獄中並非白吃白喝,需要自付衛生用品、衣物、額外餐點的錢。也就是說,有些犯人窮到沒有錢可以買如廁用的衛生紙,更不用說禦寒衣物。

除此之外,監獄的餐點多是高熱量低飽足感的食品,囚犯工作需要足夠的體力,必須自費購買食物補充力氣,泡麵更在獄中更是奢侈品。低薪的粗活根本無法維持囚犯的基本生活。

►奴隸般的生活
1865年訂立的解放黑奴法案,在更正條約中註明:「苦役或強迫勞役,除用以懲罰依法判刑的罪犯之外,不得在合眾國境內或受合眾國管轄之任何地方存在。」這代表著黑人囚犯,就算在獄中被當作奴隸,也不受法律保障。

而囚犯從事的工作,包括製作軍備武器、民生用衣,以及額外苦力例如:幫助消防員救火、清理漏油汙染等等,後者需長時間暴露在有機化合物下,造成身體上的傷害,無法拒絕,依現況來看,恐怕也無法獲得基本的法定薪資。

►做工領錢是基本人權
監獄的用途,是監禁犯人的「自由」,沒有行動自由、沒有隱私自由、沒有休憩自由,規律化的生活已經是種限制。若是要做粗重工,就得資付他們應當的薪水。

►不給予囚犯足夠的薪資,當他出獄後一貧如洗,要如何重新開始呢?
熬出獄後,一個毫無積蓄、身無分文的人,無法展開新生活,走投無路下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極高。長久而言,讓囚犯儲蓄一筆小錢,幫助他出獄後先養活自己,得以尋找一份正當工作,才是幫助囚犯「更生」的方式。

總結以上,筆者認為,這次罷工是必要的,基本訴求也是合理的。

VIA nymagaplusthedailyb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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