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丁呷麵|小孩爽玩暴力遊戲 遊戲分級到底有何用?

文/胖丁呷麵

搶車、髒話、殺戮樣樣都來,知名遊戲《GTA5》由於劇情與遊戲方式太過暴力、自由,被衛道人士視為可怕的惡魔,分級標示在全世界各地,更是打上最高級的18禁。相信大部分的父母,都不會希望幼年的小孩即早接觸到這類血腥遊戲,但遊戲在打上警告標示「18禁」後,小孩就玩不到了嗎?近期外媒《Childcare.co.uk》就展開調查,發現有一半的家長都會放任未成年的孩子接觸18禁以上的遊戲。

眾所皆知,GTA是優秀的遊戲,但許多遊戲店店員的經驗是,如果拒絕販賣遊戲給青少年,那麼可能會遇到更多麻煩的事情。

「在我拒絕賣GTA遊戲給他兒子玩後,稍後他老爸就跑來痛扁我一頓了。」一名遊戲店員無辜地如此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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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在父母眼中,觀看血腥暴力色情的影視作品,是遠比玩18禁遊戲嚴重的。調查顯示,只有18%的父母會願意讓10~14歲的兒童觀看18禁電影,很顯然地,在面對遊戲時,家長就變得鬆懈許多,那這樣遊戲分級到底有甚麼用?

遊戲分級的立意

《Childcare.co.uk》還在調查中發現了暴力遊戲對於親子關係的變化,當孩子在玩了18禁遊戲後,有43%的父母明顯感受到,這些孩子的言行發生了負面的變化;還有25%孩子表示,自從玩了這些骯髒遊戲後,現在變得更會使用髒話來冒犯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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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許能說明為何全世界各國政府都積極建立遊戲分級制度,在台灣的分級是根據《兒少福利法》,大家好似都有個共識:如果小孩不碰暴力電玩,有個健全的童年,長大行為就不會偏差。這也是許多專家學者爭議的地方,那就是電玩遊戲中的刺激情節,究竟會不會引導小孩有暴力甚至殺戮的行為?

▼許多專家學者認為,鄭捷的行為始於動漫遊戲的煽動

這個爭論也許永遠不會有結果,於是遊戲分級制就是這個情況下的妥協政策,他為那些衛道人士建立起了防護網,至少有做事比起沒做事好。但在世界各地,遊戲分級制度在法律上並沒有甚麼效力,嚴格上要說唯一的規範,也僅僅是督促電玩零售業「不得販賣此類遊戲」給小朋友,要是小孩真的不小心玩到了18禁遊戲,除非後續鬧出了甚麼大事,那麼父母大抵上也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講了這麼多圈,除了能安撫衛道人士以外,遊戲分級制度還是沒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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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成熟個體差異

就算我們認定,暴力電玩會讓小孩變成殺人犯,但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究竟這個「分級」要如何分才是正確?這個問題換句話講,小孩幾歲才能玩18+遊戲?在世界各國的分級標準都略有所不同,在日本會被分成18禁的遊戲,在美國可能只是個12禁甚至是「Everone」的遊戲,每個國家心中的那把尺都不同;

此外,各國法律規定18、20、21歲的孩子即是成年,並不代表小孩到那個年紀就是「心思成熟」的保證,有可能15歲的孩子非常早熟,談吐與人際關係與心智EQ都不下成人。

▼在對岸,12歲小孩玩王者榮耀(傳說對決)一天只能玩一小時

也就是說我們心中那把年齡尺根本不靠譜,在文章開頭的那位買GTA5的青年,可能是父母判斷孩子已經夠成熟,因此願意放手讓孩子試玩,想不到遭遇店員刁難調侃、鬧糾紛後才大打出手(當然我不是鼓勵打店員或者未成年玩GTA5)。
讓未成年孩子玩18禁遊戲的父母不一定是失職,真正在道德上失職的,是明知道孩子不成熟,還允許他玩GTA5。

我想說的是,讓孩子「跨級玩遊戲」幾乎沒有法律責任,那麼家長的主動監督與稽查自然就是最重要的事;遊戲分級不能決定讓小孩子碰不碰,但最重要的便是透露出足夠的資訊給家長參考。但問題就來了,遊戲分級真的能給我們靠譜的資訊嗎?

台灣分級制的弊病

自2012年5月開始,台灣開始實施《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從我們熟悉的「普護輔限」的輔導級再分出兩個等級「輔12」與「輔15」。光看,但光從外表的標示來看,「輔12」「輔15」除了年齡提示以外,消費者幾乎不到任何資訊,這款遊戲到底是輔到甚麼程度?

在這點上,美國的ESRB制度,在敘述與分類方面就台灣好多了,用E代表所有人(Everyone),用T(Teens,12歲以上)代表青少年,再更血腥暴力一點的,有著M(成熟,17歲以上),如果連M都無法容納的變態遊戲,才會納入AO級(Adult Only),這是不能在一般商店販賣的級別。(在台灣只要註明都可以販售)

▼在過去,GTA系列《聖安地列斯》被納入AO級,想買還要去特殊通路

正是有了這種明確的規範與銷售政策分水嶺,因此在ESRB制下,大部分遊戲公司都不會製作極端到要進AO的遊戲,大部分再暴力也只是M+級。在ESRB制度下,不僅使得小朋友不能輕易在一般通路購買到最極端的遊戲,還讓家長有了更明確的分類意識,看到「AO」就知道這絕對不能給小孩玩。但在台灣,AO與M+都只有一個限制級的分類。

做遊戲分級,不是分越多越好.而是在分在對的地方,在台灣,多出的分級「輔12」「輔15」界線定義非常模糊也沒有用,稍過界的遊戲直接成了限制級,例如遊戲《魔兵驚天錄》,在日本是等同台灣「輔15」的D分級,美國是M級(17+),因此日本美國玩家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這與極端的暴力色情遊戲「Z級、AO級」的遊戲是有程度上的落差的,自然不會認為《魔兵驚天錄》是如同那樣《聖安地列斯》如此邪門的遊戲。

遊戲分級制度若在該敏感的地方不夠敏感,那麼等於沒有提供資訊的能力,那麼只會淪為怕小孩玩的遮羞布。

 ▼魔兵驚天錄是個賣弄性感的打鬥遊戲,在台灣評限制級

目前台灣被分在限制級遊戲的數量,遠比日本這麼嚴格的國家還多;連《瑪莉歐奧德賽》這種無害遊戲都還要評6+保護級,看了一下標準,難道主管機關以為瑪利歐吃金幣是種賭博?還是怕孩童模仿採香菇會危險?

也許主管機關自有一套邏輯,例如遊戲分級要盡可能嚴格一些,寧可錯評成限制級,也不輕易評普遍級。但上面就說過了,遊戲分類的目的,並沒有任何法律的責任,只有提供家長資訊的功能,但分類的太保守,連裸露、普通暴力與極端暴力都沒辦法分出來。

如同標題所說的,遊戲分級有甚麼用?孩子還是能玩18禁電玩啊?在台灣還真是最沒用的那種,保護與輔導12、15的差別在哪裡,我想沒幾個人說得出來。更不用說18禁電玩太多了,家長可能某天發現一些限制級遊戲根本沒甚麼,因此有可能未來就不甩這個標示。

電玩分級在台灣,還真的是沒有用。

▼同樣是ESRB制下的T(12+)到了台灣居然可以分成輔12+與限制級,這標準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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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UROGAMER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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