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事件不斷,為什麼美國不禁槍? 問題在「美國精神」

檸檬小編這麼說
美國前陣子的校園槍擊事件,又讓禁槍議題浮上檯
面,到底為什麼美國社會喊禁槍喊了這麼多年,卻始終無法推動呢?

文/范琪斐(三立新聞駐美特派記者)

有天我逛完書店出來,看見我的車子就跟全停車場其他車子一樣,擋風玻璃夾了一張廣告傳單,在臺灣,廣告傳單上可能有清涼美女,但在美國可能會被罵性別歧視,所以美國的廣告傳單通常都很無聊,不是新餐廳促銷,就是超市沙拉油打折之類的,但這張不是,傳單上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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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我住紐約的時候,很少看到槍。紐約有東岸的傳統,對槍管制很嚴格。我有次要做一條有關槍枝管制的新聞,全曼哈頓找遍了,終於找到一家槍店。進去一問,只賣警察。而且全店一枝槍都看不見,只有型錄,我死說歹說,店老闆就是不肯拿槍出來給我拍一下。老闆的謹慎是很容易理解的。在美國擁槍跟反槍的爭辯,就跟臺灣的統獨爭辯一樣敏感

美國人對槍的依戀感,常常讓外國人非常困惑。明明槍枝管嚴一點,那些在公開場合濫射殺人的事件就一定不會死那麼多人,想想看鄭捷如果有槍,會多可怕。臺灣在鄭捷事件發生後,最嚴重的公共場合隨機殺人事件是就是2015年7月20日發生的持刀傷人事件,共殺傷4人。但美國在2012年底發生的SandyHook小學濫殺事件,造成20個小孩、6個成人死亡。之後1年內,又發生了30起持槍濫殺事件,共137人死亡。


▲康乃狄克州SandyHook小學槍擊案,老師和警察協助小學生疏散/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即使在今天,對槍枝只是稍微管制的法案,在美國國會都被視為票房毒藥,就是過不了關。很多人認為,美國在西部拓荒時,用槍打天下,所以美國人的槍是美國傳統的一部分,捨了槍就是忘本,是對美國精神的汙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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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真是這個西部拓荒精神的延續,在美國中西部,槍的痕跡比在東岸明顯很多,你不用真的看到槍,但你可以感覺它們的存在。在擁槍的大本營德州的最大城休士頓,在市中心的超大型購物中心的門上,我就看到「歡迎攜槍進入」的字樣。進到購物中心,看到很父母帶著小朋友在逛街,我想旁邊可能就有個張三李四身上揣了把槍,感覺很奇特。

另有一次是跟Roberto開車在鄉間小道,我正在讚嘆風和日麗、風景優美,Roberto突然緊急剎車,原來路旁躺著一隻棕熊,至少有六、七百磅,是已經死透了,但眼睛處還在冒著血。我跟Roberto試圖還原現場,研判是有人開車路過,看到棕熊在路旁散步,便決定掏出槍來,一槍打中眼睛斃命。我摸著棕熊,還有一點溫度,心裡痛惜,忍不住大罵是什麼樣的人這麼殘忍?是什麼樣的野蠻人會認為槍是好東西?


▲圖/時報出版提供

接下來幾年,我認識了很多這樣愛槍的人。我們住的新墨西哥州(三十一萬五千一百九十四平方公里),面積是近臺灣(三萬六千一百九十三平方公里)的十倍,人口還不到臺灣的十分之一,非常地廣人稀。通常爬山遇到野雞比遇到人的機會多(是真的雞,有羽毛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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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遠遠看到兩大一小的人影在山徑上出現,應是一家人一起來爬山。我跟Roberto都在臉上放上笑容,準備打招呼(這也是美國習俗,爬山交錯時,都要打招呼,有時真的挺累的)。走近一看,我跟Roberto都有些錯愕,的確是老爸老媽帶著一個大約八、九歲的小男孩沒錯。見到我們,也挺熱情,停下來閒聊好一會兒,問我們一路有沒有看到什麼野生動物之類的。

我一邊回答,一邊還要很小心,不要露出過度好奇的表情,因為他們三人包括小朋友全身迷彩裝,手上各拿著一枝步槍,小朋友的槍都快跟他一樣高了。我想我剛剛看到的野兔、野雞、野鹿們,不知是不是馬上要有生命危險。


▲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隔了兩個月又去爬山,這次則是遠遠便看到三個人圍著一頭鹿屍。我忍不住跑過去看仔細一點,我家小狗跟著過去,看到鹿屍,大概想吃吃鹿肉什麼味道,在鹿腿上咬了兩口。但那鹿實在太大,小狗根本無法處理,只碰了一鼻子血。我狠狠瞪了牠一眼,小狗才不管我,圍著鹿打轉,大概想另闢途徑。

獵人們跟我閒聊起來,他們其實是住在附近的農夫。週末老爸帶著兩個兒子,便上山來打打獵。農場維生並不容易,所以打的獵物除了自已吃,他們還會將多出來的肉賣給超市,補貼一點家用。其中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甚至認出Roberto,原來是醫院的同事。他在醫院的放射部門當實習生,他想去念醫學院,但付不起學費,所以正在努力存錢當中。

三人中的老爸告訴我,此鹿約有十多歲,因為體型滿大,他們得把鹿當場肢解,把能吃的部分帶走,剩下的就給其他野生動物們分了。他還讓我拿著鹿角跟鹿頭照了像,那鹿角快到我的肩膀。我看到鹿的頸部有個很小的洞,直徑不到一公分,我問他們是什麼,年輕人告訴我正是子彈孔,還很得意地告訴我,是一槍斃命,所以鹿沒有受太多苦。

我心裡想,鹿可能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沒打算跟他爭辯,一來對方有槍,我沒有,吵起來很吃虧。更重要的是這殺鹿三人父子檔,與我之前遇到的迷彩全家褔一樣,全都熱情友善,欣喜有禮,比我在紐約地鐵裡遇見的陌生人可要和藹可親多了,你很難討厭他們。

更何況殺鹿老爸還說要割一塊鹿肉給我,我馬上便要歡天喜地地答應;我是這樣想,鹿活著時,我很喜歡看到他們在森林裡活蹦亂跳,我絕對不會動手殺他們,但這鹿反正已經死了,我相信我也會很喜歡烤鹿肉的味道。但Roberto覺得這樣很沒原則,堅持不肯收,害我跟小狗都非常扼腕。

我此時想到躺在路邊的棕熊,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實在很難講,這些農夫們都有家畜要保護,熊有時也攻擊人的,看到熊這麼接近人類的生活圈,便格殺勿論,其實也不能說全沒道理。這樣一想時,有一點後悔當時沒把熊掌割下來。

我聽農夫父子們跟我敘述農場上的生活,對他們來講,槍就跟鋸子、斧頭一樣,是日常所需的工具。他們有時也射標靶打著玩,也覺得沒什麼不對,平常不練習,真的需要打時哪打得到?但老爸跟我強調,他們其實也贊成買槍要多一點手續,現在的法律太寬鬆,買槍太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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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琪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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