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電影更駭人!《人肉叉燒包》改編刑案:一家十口一夜變屍塊

文/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 授權轉載

小時候最大的夢魘之一,就是那些經典香港驚悚三級片了吧。聽著同學高談闊論《人肉叉燒包》裡面的情節,腦內浮現出黃秋生恐怖的殺人魔面孔,根本就睡不著覺了。被這部電影害得好一陣子都不敢吃叉燒包。不過,你知道《人肉叉燒包》是基於真實案件改編的嗎?


▲《人肉叉燒包》電影海報

而且這樁恐怖案件,其實也是一件疑案。1986年4月,澳門警方與廣州的國際刑警,都接到了一封信件。寄信人自稱是八仙飯店業主鄭林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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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一家人去年八月突然失蹤了!信上寫道:最近澳門黑沙海灘又發現人體殘肢,希望警方可以調查,是不是我哥一家遇害了?

信上所提的海灘碎屍,使警方聯想到前一年的8月,一連好幾天,泳客在黑沙海灘附近發現的大量人類手指、腳趾、腳板等部位。警方當時研判這些屍塊就至少屬於四人。


▲八仙飯店滅門案報導/Wikipedia

海中出現大量碎屍,已經足夠駭人,但更讓人毛到骨子裡的,是這些屍塊的切口平整,手指還被刻意壓碎,削去指紋。這些人,絕對是遇害的。然而當時警方毫無線索,無從調查屍塊的來歷,也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剩下的部分。這些屍塊會是信上所提的鄭林一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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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上除了提及兄長家族的詭異失蹤,還提到鄭林所開的八仙飯店和房地產,如今都被一個姓黃的男子所接收。警方循線調查發現,接管八仙飯店的人名為黃志恆,是鄭林一家的熟人。他不僅接管飯店,還把舊員工通通遣散,換了一批新人。此外還把鄭林的房子出租,自己跟兒子住另一棟房、開鄭林的車。


▲八仙飯店舊照/Wikipedia

▲疑犯黃志恆/Wikipedia

那麼鄭林一家人,包括鄭林夫婦、五個子女、岳母與廚師堂哥共九人,到底去了哪呢?九個人會無聲無息把產業送人,憑空消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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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與八仙飯店往來的雞鴨商說法,他在8月4日接到鄭林訂單,5日送貨時卻見到飯店門口貼著「休業三天」的公告。雞鴨商心裡感到奇怪,去了鄭家一趟,出來應門的卻是個陌生男人。男人告訴他,鄭林一家搬去了珠海,不回來了。警方持續調查,發現鄭林之妻的阿姨陳麗珍,竟然也在同日失蹤。

目擊的鄰居說,那天早上,有個大約三十歲的年輕男子來找她,說是鄭家的小兒子生病,要她快去幫忙。兩人連忙坐上計程車,結果從此街坊鄰居就再也沒看過陳麗珍。

而海灘殘骸再經檢驗,其中一根手指指紋,竟與陳麗珍十分相似。這個發現將整個案件串連了起來,儘管沒有更進一步的物證,卻強烈暗示著那批殘骸,很可能正是失蹤的八仙飯店一家十口。

然而,目擊者口中的三十歲男子,與警方鎖定的主嫌,已經五十多歲的黃志恆形象不合。是共犯嗎?還是真凶另有其人呢?儘管有這些疑點,澳門警方依然朝著黃志恆是真兇的方向辦案,而他也確實表現得非常心虛。黃在1986年9月意圖前往中國,卻被警方攔截、帶回審問。

一開始,黃志恆堅決否認殺害鄭林一家,他稱自己用現金向鄭林買下八仙飯店與其他產業,鄭家則舉家遷到中國。後來卻又改口是鄭林欠了自己賭債六十萬,以飯店做抵押。

然而,在海關找不到離境紀錄,倒是在黃的保險箱裡找到了鄭家子女的證件,以及鄭林的鑰匙。對黃志恆不利的證據,包括他本名陳梓樑,在香港有殺人前科等情報不斷出現。即使他死不承認,他仍被正式起訴。

在起訴的過程中,他被關押到澳門市牢監獄,在那裏慘遭囚犯痛毆。這是因為其他犯人對他也深惡痛絕,還是受到警方指使?就不得而知了。

不知是承受不了皮肉痛,還是內心的罪惡感,黃志恆在入獄不久後,就將犯案過程「全盤供出」:鄭林夫妻喜歡跟黃志恆打麻將、打牌賭博,在欠下十八萬元賭債後,聲稱要以八仙飯店抵債給黃。黃不斷向他們討債,卻被以沒有借據為由屢遭拒絕。直到黃找了一批廚師準備接收飯店,在飯店廚房與鄭家人大吵,一怒之下,拿起身邊的玻璃瓶一敲,就成了銳利的凶器……


▲《人肉叉燒包》劇照

黃志恆一個又一個的殺死鄭家人,最後遇害的是鄭家幼子,他臨死前大喊道:「九姨婆會報警抓你!」於是黃在第二天早上就驅車前往陳麗珍住處,將她誘騙到飯店殺害,使她成了漂流黑沙海灘的殘骸之一。

供詞還宣稱,他將鄭家十人的屍體分解,裝在黑色塑膠袋裡丟棄。然而除了海灘的那些斷指碎肢,警方仍然找不到其他的屍塊,而且除了一個模糊的指紋,也無法強而有力地證明這些就是鄭家人的屍體。屍塊到底去哪了呢?越想,就不禁越毛骨悚然。


▲《人肉叉燒包》劇照

鄭家人死在自家經營的飯店,肢解後被拿去熬湯、做成叉燒包等等說法,也是出於屍塊下落不明而產生的謠言。一時之間,社會人心惶惶。不過撇開那些繪聲繪影的恐怖傳說,黃志恆的招供就是案件真相嗎?以整個案件調查來說,恐怕證據是不足的。而且也沒有機會再向他求證了。

黃志恆在被起訴兩個月後,就在獄中自殺身亡。死前寄了一封信給報社,信中訴說自己的冤情。他說:他之所以承認做案,是因為他受審問已極為疲憊,他過去在香港確實殺過人,但他為了妻兒已洗心革面。他之所以自殺不是畏罪,而是久病厭世,而他沒有必要在死時還否認罪行。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這是黃志恆信中最後一句話。他說的會是實話嗎?

八仙飯店滅門案最後因為主嫌自殺、缺乏可靠證據,懸而未決。黃志恆死後三年,澳門警方在一處垃圾場找到大量人骨,調查後相信這些人骨就是鄭林一家的殘餘屍骸。儘管找到了屍體,然而這些遺骨能否證明黃志恆就是那個慘無人道的兇手?當時看見陳麗珍坐上死亡計程車的目擊者,所提及的三十歲男子又是誰呢?會不會有一個共犯(甚至主犯),依然逍遙法外?

而案發後黃主管的八仙飯店,那一年販售的食物又真的是……豬肉嗎?還是別再想了吧。越想,就越覺得今天買叉燒包當午餐的決定,真是個錯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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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機關:「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the Office of Historical Suspense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O.H.S.I.R,簡稱「疑案辦」)

此機構的目的,首先在於運用新的研究與偵查方法,找尋新的線索讓這些埋藏在檔案灰塵中的案件,能重現於社會大眾的眼前,進而系統性地建立國內犯罪史的基礎。經過這些研究挖掘的過程,希望這些歷史案件能夠一掃塵埃,在你我的記憶中以另一種全新姿態鮮明起來。

國家未來漫漫不明,但發生在這片土地上的過去我們都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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