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郎讀完「婚前賣身契」不結了! 主持人幫腔:簽下去這輩子報廢

新人簽下「婚前契約」原本是件好事,主旨為保護婚後兩人的財產關係,簽下白紙黑字即有法律效力,若「遺憾離婚」也能好聚好散。但中國一對新人決定在雙11單身節隔天登記領證,新郎面對新娘提出一紙婚前契約,卻不由得退縮了...

▼我老婆怎麼這麼精明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原本負責統籌婚禮儀式的「主持人」就被新郎私下拿著這份婚前契約詢問,這契約是不是太過火了?我該簽嗎?主持人看完這份「賣身契」也忍不住渾身發抖!以私心來說,讓新郎順利領證,繼續辦婚禮主持人才有錢賺,但他仍秉持良心提醒新郎:這契約簽下去下半輩子就毀了!



這份婚前契約內容十分「偏袒女方」,因為條約裡,幾乎都是針對男方的限制:
「不得與女方與家人之外的異性有過分與不必要的親密言行舉動,定義由女方界定。」
「夫妻共同財產由女方管理,由女方成立共同帳戶,女方掌握密碼。男方所有資金都存於該帳戶。」
「每月由女方發放零用錢給男方,女方有花費知情權與審計權,男方必須記帳,每月30日盤點,未記帳每次扣款100元。」
「出門在外,男方要每天向女方匯報行蹤,不得欺瞞與忘記。」

條約繁雜不記,最重要的是懲罰條約「如男方違反以上條約,女方可依情節嚴重,分別或合併給予口頭警告、扣置費用、分居一個月,直到開除婚籍。若兩人離婚,男方自願放棄夫妻所有共同財產,並在離婚後賠償女方120萬人民幣,一年內付清。女方優先決定子女扶養歸屬權。」
▼我老婆就是個狠角色示意圖/取自pakutaso

婚禮主持人表示這位新郎個性十分老實,若他決定取消婚禮將損失4000-5000元人民幣,主持人自己也賺不到主持費用了,但主持人仍希望新郎跟新娘積極溝通解決,畢竟簽下這張不平等的婚前契約「實在太荒謬!誰簽誰是傻子,下半輩子就廢了!」
▼新郎與婚禮主持人訴苦,討論這份不平等的婚前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