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地上權住宅,使用期到會被趕?」 專家曝續住有解

▲過去被視為房地產票房毒藥的「地上權」住宅案,在近年高房價走勢下接受度越來越高。(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筱惠/台中報導

過去被視為房地產票房毒藥的「地上權」住宅案,在近年高房價走勢下,用市價5~7折就能擁有一個小家,成為許多小資族、小家庭的另外一種新選擇,不過就有網友提出疑問,地上權住宅,未來到期了,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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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越來越多建商開始關注並獲取地上權土地,也讓地上權住宅變成新的居住選項,在使用期限存在擁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所有權的,簡單一點來說,就是購買地上權住宅的民眾向政府長期承租土地,但由於少了土地,地上權住宅大多能以市價5~7折出售。

不過,地上權土地有承租期限,早年租期大多只有50年,在法規修改後,近年新推的地上權住宅建案,幾乎都拉長到70年。根據現行地上權契約,期限到,將拆屋還地,若建物仍能使用則直接移轉登記國有。

▲地上權若合約期滿,政府就會收回土地,擁有地上物所有權的住戶可聯合與政府協商續租,示意圖。(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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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591房屋交易網》新聞公關組副主任畢務潔表示,地上權若合約期滿,政府就會收回土地,擁有地上物所有權的住戶可聯合與政府協商續租,但要注意若只有房屋的使用權,還得再與建商協調,但最壞的情況就是政府與建商均要挪為他用,住戶就得搬家走人。而這也是地上權案都會比較便宜、房貸條件不佳有其風險性的原因。

卓越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楊祥銘說,從過去地上權案的經驗來看,購屋者會認為,該類型住宅增值性差、流動率低,且房價缺乏「有感」價差。

不過,以台中來說,當前高房價情況讓市況持續改變中,不論是房價、租金都已來到歷史新高,加上年青人觀念改變,或許短線來看,地上權案確實會有出線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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