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貧富差距擴大至6.15倍 創10年來新高

▲我國貧富差距逐漸擴大。(圖/資料照)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今(12)日公布110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09.1萬元,每人中位數為32.6萬元,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擴大至6.15倍,創下自2011年以來新高,也代表貧富差距逐漸擴大,但主計長朱澤民強調,台灣高所得比不像其他國家那麼高,並舉例我國某半導體廠董事長薪資新台幣4億元,與英特爾CEO年薪新台幣80億元差距很大,但我們的半導體廠貢獻不會比英特爾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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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表示,110年每戶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109.1萬元,年增1%,每人平均數為37.7萬元;每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92.9萬元,年增0.1%,每人中位數為32.6萬元。

主計總處指出,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擴大至6.15倍,是2011年以來最大差距,創下10年來新高,也代表著貧富差距逐漸擴大。

主計總處依每戶可支配所得高低,將戶數分為5組,110年最高20%家庭每戶220.6萬元,年增1.3%;最低20%家庭每戶35.9萬元,增1%,差距6.15倍,較109年的6.13倍,略增0.02倍;吉尼係數0.341,較109年微增0.001。

主計長朱澤民表示,根據統計,台灣最高1%所得的人,占全部所得約10%,跟日本很接近;美國最高1%所得的人,占全部所得22.75%,但台灣跟日本大概只有10%左右,相對其他國家,高所得占比反而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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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澤民舉例,台灣有間知名半導體廠,董事長薪資是新台幣4億元,Intel執行長季辛格年薪是新台幣80億元,「雖然所得差距這麼大,但我們有名的半導體廠,貢獻不會比季辛格低,也就是說,高所得比不會像其他國家那麼高。」

朱澤民說,貧富差距擴大,要用政府移轉收支政策去改善,110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的各項補助,縮小所得差距1.34倍;另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也縮小所得差距0.14倍。總計家庭與政府間的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48倍,若不計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63倍,較109年增0.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