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財政部調解「彰銀案」!台新金盼保密 金管會選擇不介入 

▲台新金正與財政部調解「彰銀案」。(示意圖/台新金控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經法院調解,財政部將協助買回台新金手中的彰銀持股,且希望金管會可扮演居間協調的角色,台新金、金管會今日晚間皆發表聲明,金管會表示「不涉入雙方協商」;台新金則強調,秉持最大誠意與財政部和解,期盼雙方保密以免影響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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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5點聲明如下:

一、台新金控與財政部之間的彰銀爭訟案件至今已7年,此期間台新金控雖獲得各審級法院一致確認「台新金控與財政部間之契約關係存在」,然為表達解決訟爭之最大誠意並回應最高法院息訟止議之提議與努力,台新金控接受與財政部進行調解。

此調解程序乃最高法院給予雙方終局解決紛爭的機會,與台新金控之前向金管會承諾於6年內處分彰銀持股,屬不相同之事,絕非財政部所聲稱其參與調解為協助台新金控處分彰銀持股,台新金控亦從未表示如財政部新聞稿所載:出售彰銀股份為「財政部之義務」。今日報載相關混淆視聽的言行,辜負最高法院法官及調解委員對終局解決紛爭用心及苦心。

二、台新金控日前已積極規劃處分彰銀持股之不同工具,包括可交換特別股、可交換公司債及現股處分等,截至2022年1月27日,業已處分200,000,000股,一切均按規劃執行對金管會承諾,迄今尚未得到財政部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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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8月承蒙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外宣示「讓台新不吃虧退場」,台新金控對於蘇院長裁示謹致謝忱。惟台新金控為一上市公司,基於對股東的責任,出售彰銀股票資產價格計算必須有合理論理基礎,並期與財政部以公平合理價格處分彰銀持股。

四、台新金控一向本諸最大誠意解決彰銀爭端,並勠力提出合理可行方案。雙方當事人本其立場於調解庭中之任何想法,均可透過調解平台互相交流,但相關參與主體均應善盡保密義務,雙方始有進一步協商空間,亦可避免有影響股市交易之虞。

五、籲請參加調解各方本諸誠信進行調解,切勿將調解過程及內容對外揭露,以免妨礙後續調解進行,甚至對股市產生不當影響。尤請外界停止臆測,勿遭不正確或不完整訊息誤導。

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財政部與台新金控間請求確認契約關係存在的民事訴訟案件及相關調解程序,屬於民事爭議,金管會為金融監理機關,尊重且不涉入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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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琇媛指出,當天金管會是應法院要求列席調解程序,以說明台新金控為投資保德信人壽而向金管會出具的承諾事項,金管會並未參與雙方調解條件協商或表達相關意見,並無扮演居間協助和解的角色。

台新彰銀案傳出最新進度,雙方於本月25日於最高法院調解庭中,達成由「財政部協助買回台新金手中彰銀持股」的共識。

但外傳在價格上,雙方各有堅持,台新金期待以每股新台幣 18.22 元釋出,財政部則設定以 17.65 元買入,落差 0.57 元,雙方 3 月將再行調解確認最後結果,並指出「因有金管會官員在場確認彼此意願,也希望可扮演居間協助和解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