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是電子商務 電視購物卻卡在黨政軍條款、特許行業


▲網路直播就可以賣東西,並不需要執照,但卻對電視購物高強度管制。(示意圖/取自Unsplash)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通過立委陳歐珀、陳雪生等多人提案的《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4、38條修正案,將有線電視購物頻道的經營權責回歸在有線電視台本身,由於朝、野立委對修正內容達成共識,不需黨團協商,若順利三讀,可望解決105年修法將購物頻道比照一般頻道納管所產生的種種滯礙難行問題 ,包括黨政軍不得投資購物頻道的奇怪限制,以及電子商務平台規管強度不一的現象。

根據NCC資料,目前營運中的購物台共有12個,其中5個有衛星頻道執照,多數屬於後期新成立的,另有7個沒有衛星頻道執照,屬於早期成立的購物頻道。立委認為,購物台以營利為目的,沒有涉及政治,但卻用黨政軍條款來規範,早期就投入經營的業者,已明顯受到黨政軍投資的限制影響。

另一方面,電視購物頻道屬電子商務屬性,現在很多網路平台、電商例如pchome、蝦皮等大型業者,也沒有經營執照限制,甚至很多人在電視、網路上直播就可以賣東西,也不需要什麼執照,現在還沒有辦法規範到這些,為何購物台是特許行業,限制黨政軍投資?


▲台南市長黃偉哲多次親上電視購物Live節目現場,化身最強推銷員,向全國民眾力薦台南農特產品。(圖/記者林悅翻攝)

立委批評,購物頻道屬於廣告頻道,全頻都是廣告內容,與一般電視節目及插播廣告性質不同,但NCC在105年修法之後,將購物頻道納入一般衛星頻道規管範圍,卻又已連續2度共延後6年,仍遲遲無法完全實施,已損及立法品質與產業發展。

有立委不客氣批評,NCC一延再延不處理,6年多了一直不動,NCC不做為,修法比修憲還難,其中34條涉黨政軍條款,NCC沒辦法修,又監理不了,真的看不下去,既然NCC不想做為,就由立法院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