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專法成效達標!統計2年海外匯回超3000億元

▲財政部統計到九月中旬,因資金專法匯回台灣的海萬資金已突破3000億元。(圖/記者吳佳穎攝)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

財政部公佈,自108年8月15日起施行「資金專法」提供為期2年的短期租稅措施,到110年8月16日申請期限屆滿,共計引導新臺幣超過3,500億元境外資金申請匯回。截至110年9月14日,經國稅局核准,並實際匯回的約3,0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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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個人匯回件數991件,較營利事業478件多;匯回金額以營利事業1,800億元,較個人1,217億元多。匯回資金的營利事業行業別以製造業為大宗,為1,425億元,占營利事業匯回金額之79%。

資金運用於投資部分,據經濟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已核准1,015億元從事實質投資,開立專戶從事金融投資122億元。財政部說明,因資金申請匯回至核准並實際匯回及從事投資尚須一定程序及時程,預計實際匯回及從事投資金額將持續增加。

財政部表示,資金專法實施2年以來,實施成果符合預期,為國內經濟注入活水。未來將繼續引導適用該專法匯回之的金,依規定從事投資。完成實質投資者,依法退稅;違規運用者,依法補稅。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依立法院制定資金專法通過附帶決議,專法落日後一年內,財政部須報請行政院核定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的施行日期,另因應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推動「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也會研議精進相關課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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