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變失地? 高思博:台南沿海種電不應與民爭地

▲大台南市政倡議發展聯盟理事長高思博說,任意推動種電,必須將綠能建設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並在國土計畫法令中予以明確規範,方能有效把關,避免圖利財團,危害生態。(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大北門區沿海漁民3百餘人5月15日齊聚市府,強烈抗爭種電案,議會立即決議要求市府暫緩舉行漁電共生審查會,大台南市政倡議發展聯盟高思博回應表示願居中協助,促請學界和產業界共同商議尋求可行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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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委員、大台南市政倡議發展聯盟理事長高思博說,此案的癥結在於中央,將發展綠電作為神主牌,任意推動種電,必須將綠能建設納入環境影響評估,並在國土計畫法令中予以明確規範,方能有效把關,避免圖利財團,危害生態。

高思博5月14日晚間在本週阿博「講道理」直播節目中暢談台南沿海種電的熱門話題,直指政府任意種電的政策形同是「州官放火」,明顯與鳥爭地、與民爭地,將造成良田魚塭喪失生機。

去年,濕地保育法開始推動,政府將把北門、七股地區很多私人用地劃為濕地保護區,不能捕魚、不能養殖,更禁止改善魚塭的設備。高思博說,政府急於讓綠能發電解套,就計劃在台南沿海的鹽灘、魚塭種電,政府認為種電是綠能建設所以不必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施政明顯混亂,造成魚塭不能養魚,卻能種電的奇怪現象。

高思博認為政府對於太陽能的建設,並未確實真正評估過會有什麼影響,長期的日曬雨淋,會不會溶出化學物質而危害水質和漁民。黃偉哲市長先前大肆宣傳光電投資作為政績,思慮欠缺周詳,只顧沾光罔顧當地居民生計與生態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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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思博指出,政府規劃種電場所仍須維持現有的產業運作,但以屏東施行種電的實況而言,漁民只是應付式養殖雜魚,坐收魚塭租金的暴利或影響文蛤的養殖質量,屆時濕地就會變失地,生態必定會付出「行政無良」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