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一棟尖塔屋!完工入住才知違建 檢察官申請沒收、拆除 

▲李姓地主未經縣府許可,蓋了棟美式獨棟農舍,且縣府竟在農舍完成後,才發現違建的存在。(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縣過去多起違反「區域計畫保持法」的違建物遭拆除,但仍有地主們認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即使收到縣府公文,仍不當一回事。湖口鄉李姓地主,在自家農地搭建一棟美式尖塔違建,雖遭縣府裁罰6萬元,並要求復原,但李姓地主依然故我,遭縣府移送法辦。新竹檢方依違反區域計畫法起訴李姓地主,同時向法官要求沒收建物,以利日後拆除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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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李姓地主明知湖口鄉祥湖段的農地屬於農牧用地,未經向縣府許可不可私自建設,仍委託工程商於2016年間,蓋了棟美式獨棟農舍,且縣府竟在農舍完成後,才發現違建的存在,縣府於2017年才裁罰李男6萬元,並要求恢復或向縣府申請變更,但李男卻置之不理,縣府只好將他移送新竹檢方偵辦。

李男坦承不諱,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依違反區域計畫法將李男起訴,並要求沒收建物。檢察官許大偉在起訴書指出,假若法院輕判,又未宣告沒收建物的話,將誤導民眾輕忽刑罰,讓民眾誤認有利可圖。

許大偉認為,縣市鄉鎮及民代常因選舉,借故或施壓拆除單位不拆,或刪除預算,不拆違建的亂象,間接鼓勵民眾違法,有害農業土地及發展。不過,因違建並非政府建管列管稽查,政府單位無法監督管制,衍生環保衛生、消防、食品安全,無非是間接鼓勵民眾在農地蓋工廠或別墅,後續所產生污水污染農地,作物或糧食可能無法食用,事後政府要花費數百倍公帑,也無法改善水源及受污染土壤,如彰化電鍍工廠廢水嚴重污染及宜蘭豪華農舍亂象,有違法家「令行禁止、取信於民」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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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許大偉強烈建議法院宣告沒收建物,由地檢署執行科對建物執行沒收命令,確實執行拆除違建,以端正視聽,讓司法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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