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引誘客戶借錢買投資型保單 銀行局:抓到違規最高罰千萬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保險局去年9月就接到民眾陳情,指有銀行理專引誘客戶「借錢買保單」,金管會金檢後抓到不只1家銀行有此情況。銀行局表示,這違反銀行內稽內控,依照法規最重可罰到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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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新聞雲》在去年9月就報導,保險局接到民眾陳情,指出有銀行的理專,竟然鼓勵客戶利用低利貸款後,將那筆錢拿去買投資型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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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民眾陳情後,檢查局在金檢時也特別留意,確實發現多家銀行有此情況。檢查局局長王儷娟今天(24日)受訪證實,確實在金檢時有發現不只一家銀行理專有發生類似情況,已經將案件移轉給銀行局與保險局處理。

銀行局局長邱淑貞表示,依照規定銀行不能引誘客戶買投資型商品,甚至勸誘客戶借錢買投資型保單,「這就是不適當,KYC(了解你的客戶)做不好就是不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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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現銀行確實有違規,邱淑貞表示,有關KYC或是銷售不當,都跟銀行內控內稽有關,目前法規上有關內稽內控最重罰鍰是1000萬,但還是要看其情節再來處理。

而保險局去年接獲陳情後,去年8月28日就立刻發函到保經、保代公會,要求銀行保經代部門不得鼓勵跟勸誘民眾借錢買保單。

保險局強調,如果招攬保險時已經知道客戶的保費是來自貸款資金,或部分與貸款資金有關,業務員或理專應該要在報告書中據實說明實際保費來源,公司並應確認業務員據實填寫報告書,建立有效的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