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村里長任陸村委會幹部 內政部:2人被開罰已辭職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和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立法院備詢。(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台北報導

福建平潭聘請8名台灣村里長擔任當地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執行主任,日前被政府認定違法,指出將經查後依法開罰,對此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今天在立法院指出,目前已經對2位台灣村里長開罰,「他們也辭去了社區主任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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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等政府機關代表列席備詢。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指出,自去年底和今年初大陸提出「習五條」以來,統戰動作增強,包括邀請台灣人士擔任村委會主委,以及廣邀台灣「一代一線(年輕一代基層一線)」民眾赴陸交流,提供食宿,希望政府部門加強宣導、國安局嚴查,並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點「送給新上任的村里長好好研讀」。

陳宗彥回應表示,目前經了解後,該職位屬於中國大陸政府職務,任職者已違反「兩岸條例」中禁止在中國黨政軍任職的規定,可處10萬到50萬台幣的罰鍰。經查後,已經對2為台灣村里長開罰,他們也已經辭去大陸社區主任職位。


陳明通指出,「習五條」提出後,陸方統一急迫感加強,動作頻頻,我方將持續加強宣導,也呼籲國人留意社會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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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山區忠順里的里長曾寧旖擔任平潭村委執行主任。(圖/翻攝海峽衛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