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誠/「最高規格」的強制出境:李毅應當「受驚若寵」

●桂宏誠/民主文教基金會執行長、世新大學兼任副教授。曾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國民黨大陸事務部主任、考試院簡任秘書兼機要室主任。

旅美大陸人士李毅來臺觀光遭強制出境事件,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曾公開表示,是受到蔡英文總統和行政院蘇貞昌院長的指示辦理。大陸人士來臺觀光本有相關法規作為規範,但竟然驚動了最高層長官親自下指示,執行機關自會遵循長官的「意圖」,朝「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的方向辦理。

行政事件被轉化成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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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於李毅遭強制出境後,還稱其「不只是恐怖份子」,蔡英文則說「他危害台灣安全」。名不見經傳的李毅竟得到如此「最高規格」的對待,說明了政府高層猶如「撿到槍」,刻意將行政事件轉化成政治事件的用心。而李毅自己,或許已感受到了「受驚若寵」。

內政部移民署「遵示」對已進入臺灣觀光的李毅做成強制出境的行政處分,稱是因李毅構成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的情形。而經移民署會同陸委會所認定的「事實」有二,一為曾發表過武統言論,另一則是統派團體在臺中舉辦的論壇和遊行活動海報中,印有李毅將就「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進行演講的安排。然而,這兩項「事實」何以就「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

廢止入境許可違反行政程序法

李毅以「自由行」方式許可入臺觀光,絕非具有政治影響力人士,網路上也可查閱到他曾經發表如何統一及一國兩制臺灣方案的主張。移民署在他還未發表專題演講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九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之規定,應先向演講主辦單位發出李毅不得參與該次活動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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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並未踐履該行政程序,逕行廢止入境許可乃於法不合。何況在李毅來臺後,並未發生從事與觀光目的不符的演講行為。

蔡總統還向媒體表示:「李毅作為一個訪客,言論已經威脅到臺灣的國家安全的顧慮,因此決定請他離境」,但李毅來臺期間並未公開發表過言論,未知蔡總統是根據從何而來的「事實」?

如果是指李毅過去曾公開發表過的「武統」言論,這就與蔡總統所說的「作為一個訪客」無關。畢竟,李毅在臺作為訪客的期間內,並無做出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

▲李毅日前遭移民署強制出境。(圖/台中移民署專勤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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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歡迎不等於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

政府若不歡迎曾經主張「武統」者來臺,本可不發給入境許可,且無須對其說明理由。若來臺後始發現曾有「武統」主張,並以此認為不適宜讓其在臺,大可勉強適用《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符合「曾有違背對等尊嚴之言行」的規定,廢止李毅的入境許可及令即刻出境。

事實上,李毅曾發表過的「武統」主張為「北平模式」,並不是實際以軍事行動攻擊臺灣,而是透過在臺灣周邊海域進行軍事封鎖,迫使臺灣當局走向兩岸統一。政府固然可以將持這種論調者列為不受臺灣歡迎之人士,而不發給其等入境許可,但若將僅屬思想言論層次的意見表達,即認定為「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實已大開民主自由的倒車。

應以更多的民主自由捍衛民主自由體制

民進黨曾在1990年起,為了爭取主張台灣獨立的言論自由,以僅屬言論層次而未著手實施,即無破壞國體、竊據國土及危害國家安全之虞,而認為應受言論思想自由之憲法保障。民進黨為了爭取上述的言論自由,不僅要求廢除刑法第一百條,還主張廢除《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後不另制定新法。但如今,僅因言論便被視為「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說明執政當局已走向了如同動員戡亂時期戒嚴體制的威權統治。

民進黨執政當局面對中國大陸統一的進逼,既然呼籲要捍衛臺灣的民主自由體制,就應該更著力於展現民主自由的作法與精神,讓大陸人士了解與感受到其優越性和價值。然而,民進黨卻藉由李毅塑造成發生了國家安全事件,政權保衛戰顯然才是他們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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