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量販店轉手大量解僱要60天前提出 勞部:違法最高可罰50萬

▲台糖量販店連年虧損,先前傳出有意轉售給家樂福,勞動部表示,事業單位若要大量解僱,必須前60天提出解僱計畫書。(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台糖量販店不堪連年虧損,3月初傳出打包賣給家樂福,台糖今(11)日表示,與接手業者轉售合約已談得差不多,對於立委關切800多名計時員工資遣權益,對此承諾將會優於《勞基法》。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若要大量解僱,必須在60天前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解僱計畫書,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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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劉世芳今天在立法院經委會質詢表示,台糖擬大量解雇,目前量販事業部各店總共有90名正職人員,另有805名計時人員、59名約聘僱人員,擔憂PT計時人員,目前都沒有明確的保障,而台糖董事長黃育徵對此回應,正職人員將轉到台糖其他體系,目前與接手廠商洽談,希望計時人員也能讓承接廠商接收。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根據初步了解,台糖旗下5家量販店尚未向各地主管機關提出解僱計畫書,不過若是台糖一次轉手5家量販店,其實已達到大量解僱的程度,因此按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事業單位必須在60天前提出,若違反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王厚偉指出,目前已與各地方勞動局密切聯繫,其中台南市勞動局也派人入廠輔導,協助事業單位依法辦理以及提出解僱計畫書後的協商,樂觀其成工會剛成立,同時也會對員工進行就業輔導。